关于吴伟彤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9】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
经2022年11月28日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吴伟彤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谭海云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邓志东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丽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炎辉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仓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琼珊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徐广钧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松伟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钟丽炜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南沙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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