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0-08-08】

2020年8月8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次全体会议通过)

 

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院)院长严剑飞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