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07-07-03】
南沙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6月8日上午在南沙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曾昭甜主任主持,副主任田诒承、姚中兴、赫义芳、吴小慧及10 名委员出席了会议,邓谨燕、李睦邻、赖宁昌委员请假。列席会议的有:区政府罗兆慈区长、区人民法院杨建成院长,区人民检察院陈建副检察长,各镇、街(管理区)人大代表联组负责同志和5 名区人大代表。
会议共进行了如下二项议程:
一、人事任免
在投票表决前,区人大常委会曾昭甜主任通报了拟
任人员(不包括拟任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委员的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学习考试都在90分以上的情况。
人事任免分四批进行:
1、会议根据区政府罗兆慈区长所作的关于熊文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提请报告,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以电子按键表决的方式通过,决定:
免去罗杰明同志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任命熊文辉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冯达辉同志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熊文辉同志的区经济贸易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旅游局局长职务;
任命罗杰明同志为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任命潘玉璋同志为区经济贸易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旅游局局长;
2、会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姚中兴副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曾昭甜主任的委托所作的关于郭湘瑛同志职务任命的提请报告,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以电子按键表决的方式通过:任命郭湘瑛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3、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杨建成院长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余国荣等同志免职、叶安东等同志任职的报告,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以电子按键表决的形式通过:
免去余国荣同志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关庆祥同志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南沙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叶安东同志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建辉同志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石辉同志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叶安东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关庆祥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李建辉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南沙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吴伟彤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刘南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万顷沙人民法庭副庭长;
4、会议审议通过了《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任免建议名单》,决定:任命杨焕武、高福荣、谢敬灵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任命陈少贤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委员;任命匡致远、张洋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任命卢翦、翁殊武、黄壮羽、楚金红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任命刘剑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麦志光、林伟文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张志明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王洪涛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匡致远、李锦祥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表决通过后,曾昭甜主任向通过任命人员(不包括任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委员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希望新任命的同志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真履行职责,勤政廉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共同促进南沙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询问和质询案的规定》、《南沙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制度》、《关于加强和规范南沙区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草案)。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联工委主任章少树同志对以上三个制度(草案)作了简要说明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电子按键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上三个制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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