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广州市细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KL5Y3U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金沙路102号109E
张永超:
因当事人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商事登记,为进一步查清事实,作为当事人广州市细米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财务负责人,你须接受询问调查。因采取邮寄送达无法保证《询问调查通知书》穗南处专询字〔2023〕第0343号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现通知张永超(身份证号码:612***********8316)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处理冒名登记专责小组接受询问调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广州市南沙区处理冒名登记专责小组(代章)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专责小组,联系电话:020-3905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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