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一套表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扎实做好2023年统计年报(暨“五经普”统计报表,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进行填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各项工作,根据加强基层统计工作指导培训的要求,区统计局及各镇(街)计划开展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培训及年报数据会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会审对象
南沙区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统计企业。
二、培训会审时间
详见附件1、2,具体时间、场次安排由区统计局或所属镇(街)通知为准。
三、配合做好培训会审工作
一是请各企业统计员积极参加区、镇(街)组织召开的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培训会。
二是请各企业于3月10日前报送2023统计年报相关报表,并按照第四点要求提交相关会审资料,配合区、镇(街)做好企业的年报会审工作,如审核发现错误部分应及时修改。
四、统计年报会审要求
我区统计年报落实“随报随审”要求,请你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在填报统计年报报表后携带财务账表、统计台账、会计凭证、原始票据、合同及文书等资料到区统计局或所属镇(街)现场进行“一对一”审核。具体要求如下(以下资料均需盖章,调查单位应填劳资、科技报表的,另外按照第(六)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一)工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2023年年度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税金及应交增值税数据来源表;
3.2023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及相关费用明细表;
4.2023年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2023年统计年报报表(工业《财务状况(成本费用)》B603表,《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及产值》B604-1表);
6.2023年工业产值电子统计台账;
7.2023年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账;
8.2023年产成品入库明细账和入库凭证单据。
(二)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
1.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税金及应交增值税数据来源台账;
2.2023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至少包含二级科目);
3.2023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分支机构表)及税额抵减明细表;
4.住餐业提供2023年1-12月营业额及其各分项填报依据(如:营业收入明细、营业额明细或营业流水明细等);
5.批零业提供2023年1-12月商品销售额填报依据(如:营业收入明细、销售明细或商业统计电子台账等);
6.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台账;
7.其他资料。
(三)服务业
1.2023年统计年报表(F603表、608表、609-1表、609-2表、602表、607-1表、607-2表)、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3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至少包含二级科目)、员工花名册、开票明细(Excel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一和附表四(附表四需提供每月的,分支机构相应税表需一并提供);
3.2023年劳动工资一套表统计台账;
4.2023年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台账(使用“统会融通”设置该两项指标规则的企业除外);
5.《数据来源台账2023》等其他资料;
6.2023年研发支出会计账(辅助账)。
(四)建筑业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23年四季度月报表(C204-1、C204-2表)、2023年年报报表(601、601-1、602、C603、C604-1、C604-2、607-1、607-2、609-1、609-2表);
3.2023年12月财务报表(含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收入明细账、二级科目余额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一等);
4.2023年《一套表企业数据来源台账》;
5.2023年1-12月建筑业总产值台账;
6.2023年劳动工资一套表台账;
7.如企业C604-1数据较2023年四季度C204-1表数据(签订合同额或建筑业总产值等指标)发生变化,需提供有关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产值计量依据凭证(根据企业报数口径,分为快报数、验工计价数及开票数口径:采用快报数口径企业需提交工程进度确认单或内部计价单;采用验工计价口径企业需提交三方签字盖章的工程进度单或结算单;采用开票数口径企业需提交报告期内开票清单及对应的项目发票)。
(五)房地产开发业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3年12月月报(X204-1、X204-2)、2023年年报报表(601、602、609-1、X603、X604-1、X604-2);
3.2023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至少包含二级科目)等原始凭证资料;
4.2023年《一套表企业数据来源台账》;
5.2023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分支机构表)及附列资料,如企业有增值税加计抵减情况,需提供1—12月每月的附列资料四和税额抵减明细表;
6.2023年劳动工资一套表台账;
7.《广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报表年检证》(填写基本信息,新入统企业由区统计局现场补发);
8.如企业X604-1数据较2023年12月X204-1表数据发生变化,需提供对应指标填报依据凭证资料。本年完成投资指标提供:计算方法、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发票、科目余额表(三级科目明细包括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等数据)、会计明细账(附大额发票)、工程进度单或工程结算单(附施工合同和计价明细)等;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标需提供:销售面积台账(包含销售项目名称、楼栋房号、销售合同面积、合同金额、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销售合同2份、合同对应负债科目余额表、与销售有关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等凭证资料。
(六)劳资及科技专业
1.2023年劳动工资一套表统计台账;
2.2023年企业员工花名册(12月)及工资明细表(1-12月);
3.2023年企业工资发放凭证(银行代发工资回单或其他发放凭证);
4.2023年统计年报报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602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
5.2023年企业会计账中的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
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