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名称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
办事依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 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16年第22号公告等。 |
办理条件 |
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自贸区内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17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7〕51号),自贸区外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及鼓励类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
办理程序 |
1.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自行判断是否属于备案范围; |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
3个工作日(提交补充信息的时间不计入备案机构的备案时限) |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
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备案手续,需通过综合管理系统上传提交以下文件: (七)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股权架构图(变更事项不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无需提供); (八)涉及外国投资者以符合规定的境外公司股权作为支付手段,需提供获得境外公司股权的境内企业《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申请书(表格)名称(附示范文本)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材料(含承诺书)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 |
联系电话 |
020-39078139/39054361/84986060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四 9:00-12:00,13:00-17:00;周五9:00-12:00,13:00-15:30 |
办事网址 |
http://wzzxbs.mofcom.gov.cn/WebProBA/app/entp/approve |
投诉电话 |
020-12345 |
投诉处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备注 |
有关申报系统操作指引、填表说明、申报表格(该表格也可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及承诺书可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样本下载”栏目下载。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发布日期:2017-12-12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