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障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才在南沙区便捷有序执业,推进与港澳专业管理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推动粤港澳三地在专业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创新,在南沙区积极主动推进下,广州市制定市政府规章《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未来,南沙将以一个个鲜活的执业场景,拼接出粤港澳大湾区民生融合的拼图:港澳籍工程师与内地团队共同规划南沙湾区之心、未来之城建设,港澳籍导游以中英(葡)双语讲解,带领游客深度体验南沙天后宫景区……随着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过河”执业,南沙将成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尝鲜区”。该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团队专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滕宏庆称:“《实施办法》的制定实施,是南沙固定和发展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制度创新成果的一项重要法制,更是对《南沙方案》第一阶段目标中考之年的关键献礼。”
系统集成制度安排 彰显十足勇气和百分百诚意
为确保港澳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来南沙执业政策的长期稳定性,相较于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等一贯的分布式、零散式建章立制,规章明确,南沙区以行政确认的创新方式,在港澳登记成立的机构和具有港澳居民身份的自然人,取得特区政府或者特区行业协会认证认可的工程建设、城市规划、医疗、动物医学、教育、旅游等六大领域的专业资质、职业资格,并符合特定领域执业要求的,可在南沙区提供相应服务,港澳专业人士在执业认定的专业服务范围和期限内与南沙同类专业人士具有同等权利。
为最大程度提升执业便利度,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在南沙可以先执业后认定,只需在1个月内向有关部门提出认定即可。同时,根据《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授权,南沙还明确在广东省内其他地区执业的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可在南沙直接提供相应服务。
除明确列举的六个领域外,《实施办法》还为其他领域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未来进入南沙执业预留了最大空间。未来,南沙将争取推动更多领域更多行业的港澳专业机构专业人士执业认定,促进更多港澳人才到南沙执业。
做好人才服务保障 以全周期服务彰显留才真心
为了帮助港澳专业人士尽快适应内地工作和生活环境,更加安心放心舒心,南沙将在创新创业、人才选拔与培养、评价激励等方面优化服务机制,对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内的港澳专业人士在南沙区提供专业服务进行保障支持,并制定港澳专业人士培训计划,为港澳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服务。
为进一步解决港澳专业人士后顾之忧,南沙还将在创新创业、居住用房、住房公积金、办公用房、未成年子女教育、医疗保障、出入境、停居留、通勤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市、区有关部门还将建立符合国际标准体系的港澳专业人士交流合作平台和日常联络机制,拓宽培养和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港澳专业人士渠道,让更多有真才实学的港澳人才在南沙发挥优势、施展才干,共同顺应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时代浪潮。
此前,南沙已在律师培养领域开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探索,全国首创港澳律师执业孵化站,构建港澳律师人才培养创新机制,为港澳律师提供覆盖执业全生命周期的全链条服务。依托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三地执业优势,配备专业人员为在南沙区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律师等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专业服务。该机制获广东省自贸办评选为广东自贸片区九周年15个最佳制度创新案例之一、广东自贸试验区第七批制度创新案例,已助力21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南沙顺利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