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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5MB2D07478G/2025-0017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3-05
名称: 谨防食用野生河豚鱼引发食物中毒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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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食用野生河豚鱼引发食物中毒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5-03-05  浏览次数:-

  春季(2月—5月)为河豚鱼(学名河鲀)生殖产卵期,此时毒性最强,河豚毒素是自然界毒性最强的神经毒素之一,目前还没有特效解毒药物。我区河涌地区时有捕获河豚鱼,发生食用河豚鱼中毒风险较高,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醒:

  一、毒素极强

  河豚鱼是一种含有剧毒的水产品,其体内含有的河豚毒素(TTX)毒性极强,仅需0.5毫克即可致命。该毒素对热稳定,家庭普通的烹饪方式如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并且没有特效药。

  野生河豚鱼的毒素分布广泛,内脏、卵巢、血液、鱼皮、鱼头等部位均有毒,其中内脏和卵巢的毒性最强。

  二、中毒症状

  一般食用后10分钟至5小时即可发病。早期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后期可能发展为呼吸困难、心跳骤停,甚至死亡。

  目前尚未有针对TTX的特效解毒药,临床上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死亡率甚高。

  三、风险提示

  广大消费者要提高防范意识,切不可心存侥幸,应自觉做到不捕捞、不购买、不食用无合法资质未经加工的河豚

  想要品尝河豚鱼,须选择来源于经农业部备案并公布的河豚鱼源基地、且经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中国渔业协会河豚鱼分会审核通过的加工企业加工的预包装河豚鱼食品。

  如发现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有非法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行为,请拨打1234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