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并可以在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本机关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gzns.gov.cn/gznsrs/gkmlpt/index)上查阅。

  一、信息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业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相关情况;各类办事指南、结果公布和表格下载。

  (四)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活动的主要情况;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属于公开的范围。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gzns.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如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在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本机关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或登录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受理平台(网址https://ysqgk.gd.gov.cn/200010/index)进行申请。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四)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五)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寄送至本机关受理地址、联系人(见《指南》第三点);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本机关收到传真后出具受理回执邮寄至申请人联系地址;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到本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地址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2)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受理平台(网址https://ysqgk.gd.gov.cn/200010/index),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自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3)。

  4.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或告知其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之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4)属于非本机关制作或者保存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5)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8)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同一申请该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5.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

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邮政编码

511458

承办科室

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4985419

传真

020-34974279

  (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

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邮政编码

511458

承办科室

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4985419

传真

020-34974279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见本《指南》第三(一)点,投诉举报电子邮箱:nsrsj@gz.gov.cn),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广州南沙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联系电话:020-39054145)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

       2.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

       3.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附件:

1.附件1.南沙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

2.附件2.南沙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doc

3.附件3.依申请公开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