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试行办法》(穗府办〔2014〕41号)要求,经二届区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按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是否听证 |
组织承办部门 |
决策时间计划 |
1 |
进港大道、凤凰大道货车限行工作 |
否 |
区公安分局 |
2016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