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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5MB2D06491M/2024-00170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12-05
名称: 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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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12-05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机关日常工作及党务工作;承担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应用、依法行政、安全信访、新闻宣传、编志、议案提案办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绩效、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工作。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业补贴政策执行。

  (二)农业管理科。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农业产业化项目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负责“菜篮子”相关工作。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综合协调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农业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指导农业病虫害防治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动植物及产品检疫、疫情监测、防控、风险预警、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指导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承担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机械等的监督管理。承担执业兽医、动物诊疗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机安全作业,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科技创新、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负责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场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农业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收集统计分析并组织发布农业信息,指导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和水产品种苗;负责化肥、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指导、监督、协调农业行政执法。

  (三)农村管理科。负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工作。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指导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牵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培训。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农用地、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承担区委农办日常工作。

  (四)对外合作科。承担组织协调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业企业境外投资、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培育、保护、发展农产品品牌。统筹区内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东西部协作及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对口支援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广州市南沙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海洋渔业科。负责拟订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养殖、捕捞管理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渔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及渔业产业化;组织实施现代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伏季休渔、珠江禁渔制度、捕捞许可制度、养殖证制度和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组织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增殖放流和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外来水生生物物种安全;组织实施水生动物疫病和重大病害防控工作;负责渔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水生动物的检疫;指导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水生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理。

  (六)渔政渔监科。负责渔港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渔政管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渔船防台应急工作;统筹协调渔港监督管理和相关执法工作;负责渔港、渔船、船员有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辖区水域渔船海事、渔事案件调查处理和调解;负责渔业船舶登记,以及渔业船舶、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业船员的管理、考试、发证,指导监督渔业船员培训;负责对渔业船舶修造、产品制造和设计单位进行认可和监督;负责渔船渔港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全区乡镇船舶管理工作;负责涉及渔船和渔民的普惠性政策补贴工作。

  (七)执法检查科。负责制定全区海域使用、海洋矿产、海洋环境、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和渔业等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海洋、渔业专项执法行动;承担管辖海域的巡航监视职责,监督检查海域使用、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海洋工程、海洋电缆管道铺设等海上活动;开展海域海岛、海洋矿产和海洋生态环境执法;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监督检查;开展伏季休渔、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执法;依法查处渔港、渔船和渔民的违法行为;负责渔船海难救助工作;负责海洋法律法规宣传;承担海洋综合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执法装备、船舶管理;负责海洋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承担人民武装相关职责;负责海洋综合执法监督平台应急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