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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57250352275/2024-00109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03
名称: 榄核镇内设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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榄核镇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07-03  浏览次数:-

  榄核镇党委、政府设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负责镇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运用、依法行政、安全、信息、地方志、后勤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镇党委、政府决策参考;负责政协地方组联络及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落实镇人大的工作计划、重要决定和决议事项;负责联系辖区内人大代表,组织开展学习、视察、调研、监督、检查、评议,以及接访、回访选区和走访选民等活动,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服务;负责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工作;负责人大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做好人大代表选举、罢免和补选的具体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负责镇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及党员发展、管理和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辖区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组织、协调党组织和党员参与村(社区)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负责机构编制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人才服务和引进等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统筹开展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具体工作,做好网络安全相关工作,协调“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统一战线工作,承办民族宗教和侨务的具体工作;负责落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项工作;做好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组织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计划,推动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发展,组织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落地;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按权限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相关工作,配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统计工作;承担镇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业、渔业、畜牧业管理工作及林业、农田水利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措施,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批准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负责扶贫相关工作;负责拟订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应急演练;负责本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组织应急值班值守;组织协调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做好防汛、防旱、防风具体工作;按权限负责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灭火工作;按权限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

  依法指导村(社区)自治,对村(居)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及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捐助、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残疾人服务和管理工作;培育、指导、监督社会组织;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争议调解、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以及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等工作;负责学前教育、社区教育等工作,协助做好基础教育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科普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公共卫生、精神卫生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开展老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统筹本镇区域党建平台和阵地建设,为辖区内的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服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组织协调辖区平安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式的研判和监测,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群防共治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配合处置涉访事件,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完善来穗人员的公共服务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禁毒宣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协助开展反恐、反邪教、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

  六、城乡建设办公室

  按权限负责村庄规划编制和其他规划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城市更新、房屋安全管理、人民防空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配合开展征收补偿安置相关工作。

  七、城乡管理办公室

  组织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统筹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负责环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八、财政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财政管理制度,拟订本镇财政管理实施办法;负责编制本镇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拟订财政增收节支、平衡财政预算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本镇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并加强绩效管理;负责镇机关事业单位、镇属企业财务监督和管理,以及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村(居)委会的财务监督及村账代理工作。

  九、纪检监察办公室

  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纪法教育;负责对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以及镇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受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相关权利;按照管理权限,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查处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以及镇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村(社区)监察站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镇纪委机关、区监委派出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队

  机构规格为副处级。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日常巡查、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按权限行使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权;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