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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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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5-08
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榄核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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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榄核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8  浏览次数:-

穗南榄府〔2024〕20号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榄核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幼儿园:

  《2024年榄核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公共服务办学前教育组反映。

  


榄核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罗群燕,联系电话:020-84922023)


  2024年榄核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镇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开、平稳有序,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4号)及《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南沙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南教〔2024〕32号)文件要求,制定2024年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幼儿园招生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分级管理。榄核镇政府统筹全镇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本镇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幼儿园组织实施本园的招生工作。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正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优先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一)公办幼儿园招收本镇户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镇户籍适龄幼儿,广州南沙人才卡持卡人的适龄子女入园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三、招生方式

  (一)公办幼儿园。镇的公办幼儿园面向镇内符合招生政策的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90%。其中,公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进行分配,若90%的学位无法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需继续招收,直至达100%;若符合条件的户籍幼儿数量超过该园100%招生计划数,则由该园通过摇号等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分配。各公办幼儿园组织实施。

  “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地址一致,简称(人户一致)。其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幼儿园园舍所在小区房产100%份额,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中任一种均视为符合该项条件:

  1.该房屋产权人仅为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房产证为准);

  2.该房屋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他人,但该房产为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房产(以房产证及房屋交易中心出具的查册证明为准);

  3.该房屋产权仅属于幼儿祖辈,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且该房产是幼儿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居住地(以房产证、房屋交易中心出具的查册证明为准)。

  (二)民办幼儿园。由各幼儿园制定招生简章,经镇相关部门审核、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发布。其中,小区配套园应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告

  1.公布幼儿园信息。镇政府将本镇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办园性质、幼儿园地址、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等信息在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榄核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2.公布招生方案。镇政府将《2024年榄核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在“榄核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3.公布招生简章。各级各类幼儿园通过本园公告栏、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招生人数、班数、收费项目、标准等。

  (二)组织报名 

  1.第一阶段:公办幼儿园,由各园具体组织实施,采取非接触式报名(网上报名),在10-12日完成。

  (1)由幼儿法定监护人采取非接触式[网上报名:南沙区榄核镇幼招网(http://lh.gznsyey.cn)]提供报名资料,具体方式请关注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

  (2)每名适龄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公办幼儿园志愿,同时报2所镇公办幼儿园志愿的,将视为报名资格无效。

  (3)符合政策性照顾资格的非榄核镇户籍适龄幼儿,在报名的有效时间内,向拟报名幼儿园递交纸质报名材料,幼儿园初审后录入报名系统。

  (4)双(多)胞胎采用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的方式,并占用学位数。

  2.第二阶段:民办幼儿园,在5月31日前完成,报名方式和要求按各自公布的招生细则和招生简章实施。

  (三)摇珠或抽签分配(仅与公办幼儿园有关)

  榄核镇公办幼儿园在学位供给超出核定招生规模名额,则由该园通过摇珠或抽签方式进行分配。具体形式及步骤由幼儿园根据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由公办幼儿园和榄核镇公共服务办组织实施。

  (四)资格审核

  1.公办幼儿园

  已招录的幼儿,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到对应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由幼儿园通知(关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逾期不办理或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且未按幼儿园要求补齐的,一律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候补名单的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递补幼儿的监护人按幼儿园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直至额满为止。

  2.民办幼儿园:按其招生简章实施。

  (五)公示和录取

  各幼儿园将录取名单和非录取名单通过本园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公示3个工作日,并于6月1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各类人员适龄子女的招生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及区政策性照顾规定,做好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的招生工作,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的政策宣传服务和资助,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做好港澳台幼儿入园指引,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镇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我镇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台湾幼儿参照港澳幼儿入园原则执行。

  做好适龄残疾幼儿入园工作,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各级各类幼儿园接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二)镇政府将加强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各类幼儿园按市、区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将招生工作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办学检查、办园行为督导等工作相结合,及时将市、区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举办主体和幼儿园。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或变相考试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镇政府负责辖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的审核。及时解决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四)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负责本园招生工作。各园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认真做好招生有关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及时解决本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五)各招生单位要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引导,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检查招生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各幼儿园要做好幼儿入园信息录入。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六、其他说明

  (一)本通知由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二)上级相关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附件:1.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2.2024年秋季榄核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表

           3.2024年秋季榄核镇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表

           4.2024年南沙区榄核镇幼儿园一览表

           5.2024年榄核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

1.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