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2025年榄核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公共服务办学前教育组反映。
榄核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7日
(联系人:罗群燕,联系电话:020-84922023)
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幼儿园招生方案
为做好我镇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开、平稳有序,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4号)文件精神及《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南沙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南教〔2025〕135号)的要求,制定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幼儿园招生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以儿童发展为本,统筹本镇学前教育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榄核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全镇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优先满足榄核镇户籍学前三年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二)坚持免试入园和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同时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三)各幼儿园应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幼儿园的招生计划。
(四)各幼儿园要按照《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南沙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南教〔2025〕135号)及本方案的要求,遵循就近入园及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优先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或户口本身份信息为准)。
公民办幼儿园均面向社会招生,其中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辖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辖区户籍适龄幼儿,南沙人才卡持卡人的适龄子女入园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招生方式
(一)公办幼儿园
镇属公办幼儿园具体招生方案由其参照市、区、镇相关规定具体制定,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镇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90%,本辖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辖区户籍适龄幼儿优先录取。
其中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首先优先考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进行分配,若90%的学位无法满足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需继续招收,直至达100%;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数量超过该园100%招生计划数,则由该园通过摇珠或抽签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分配。
(二)摇珠或抽签分配(仅与公办幼儿园有关)
榄核镇公办幼儿园在学位供给超出核定招生规模名额,则由该园通过摇珠或抽签方式进行分配。具体形式及步骤由幼儿园根据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由公办幼儿园和榄核镇公共服务办组织实施。
(三)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具体招生简章由幼儿园制定,经镇街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发布。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告
1.公布幼儿园信息。镇政府将本镇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办园性质、幼儿园地址、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等信息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榄核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2.公布招生方案。镇政府将《2025年榄核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在“榄核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3.各幼儿园做好招生公示、备案制度。要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号或线上报名链接等招生计划内容进行审核,公民办幼儿园于5月9日前报榄核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审核,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后, 公民办幼儿园在幼儿园公告栏张贴宣传向社会公示,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第一阶段: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至14日,今年的招生报名方式将采用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的方式;各园根据报名的情况,合理安排符合条件的幼儿的监护人到园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每名适龄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公办幼儿园志愿,同时报2所镇公办幼儿园志愿的,将取消其本年度入读公办园的资格。
2.第二阶段: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报名方式可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幼儿园具体的招生对象、招生名额、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各幼儿园按现有规定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并组织实施。
(三)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到幼儿园报名(须查看各种资料原件、收取复印件),具体时间由幼儿园通知。
逾期不办理或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且未按幼儿园要求补齐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四)公示和录取
各类幼儿园将录取名单在幼儿园公告栏或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办幼儿园要在6月上旬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民办幼儿园要在6月30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各幼儿园对没有录取的幼儿家长也应当及时告知。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各类人员适龄子女的招生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及区政策性照顾规定,做好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的招生工作,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的政策宣传服务和资助,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做好适龄残疾幼儿入园工作,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各级各类幼儿接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二)及时向港澳台幼儿发布招生指引信息。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榄核镇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南沙区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台湾幼儿参照港澳幼儿入园原则执行。
(三)榄核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本镇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将国家、省、市、区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积极引导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招生。同时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的审核,及时解决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将招生工作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办学检查、办园行为督导等工作相结合,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或变相考试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招生工作的行政、学籍管理员和本园政治素质好、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强并能准确把握招生政策的教职工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认真做好招生有关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要及时解决本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检查招生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廉政招生,确保招生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各招生单位要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引导,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
(六)各幼儿园要做好幼儿入园信息录入,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六、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由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上级相关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三)每名适龄幼儿最多只能填报一所榄核镇的公办幼儿园志愿,如发现在两所或两所以上公办园重复填报入读志愿的,将取消其本年度入读公办园的资格。
附件:1.2025年秋季榄核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表
2.2025年秋季榄核镇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表
3.2025年南沙区榄核镇幼儿园一览表
4.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公民办幼儿园招生联系电话
5.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6.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