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核查,现将两起违法违规校外培训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广州市南沙区启**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四十二条等的规定,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6966.67元的行政处罚。
二、**石教育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科类培训服务,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等的规定,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举办培训、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58.24元、罚款人民币16116.48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南沙区教育局依法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督促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不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