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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57837819304/2024-0094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8-05
名称: 关于领取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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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5  浏览次数:-

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认定通过的人员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名单和领取方式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

  1.领取时间

  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6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二楼进驻办公室二(可至导办台咨询)

  联系人:凌老师;联系电话:020-39914119。

  (二)邮寄领取

  1.邮寄时间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将于8月9日寄出,邮寄领取人员不含申请认定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原件的应届毕业生(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认定报名时选择邮寄已默认修改为自取)。

  2.邮寄方式

  统一采用邮政速递方式免费邮寄至申请人登记的邮寄地址,请申请人注意查收。

  二、领取材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1本;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已用信封密封装好,请勿自行打开,领取后交给档案挂靠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三、注意事项: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由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组织发放,通过人员名单及领取方式请关注“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预计领证时间在8月上旬。

  因个人原因未能在本发证期间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于2024年8月26日后到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南沙传媒大厦教育局9楼区教育评估和教师事务中心办公室领取证书。

  已毕业不在校的应届毕业生需本人携带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之后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现场领取证书;仍在校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待毕业离校取得毕业证书原件后本人携上述材料到现场领取证书。现场领取时需签名确认。请带齐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证书,逾期未领取者责任自负。


  附件: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人员名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0-84984824)


附件:

1.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