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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57837819304/2024-0010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3-12
名称: 2024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应先核定广州市积分制分值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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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应先核定广州市积分制分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2  浏览次数:-

各来穗适龄儿童少年家长:

  为做好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南沙区接受义务教育积分制入学工作,南沙区教育局和南沙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1〕7号,以下简称“《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4号,以下简称“《市通知》”)及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文件等规定,通知如下:

  一、积分须知

  申请人的入学积分为广州市积分和南沙区补充加分的分值之和。入学申请人是否核定广州市积分制分值将影响入学申请人参加南沙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制入学。

  二、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1.父或母(含其他监护人、适龄子女本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入学子女。

  2.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要求入读南沙区公办学校和南沙区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应届小学毕业要求升读南沙区公办学校和南沙区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

  (二)申请时间

  申请报名参加南沙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根据《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市通知》有关规定,需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积分制申请或积分调整申请,并在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短信后,于2024年3月31日17:00前携带纸质资料前往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积分制受理窗口核验。南沙区积分制受理窗口地点、咨询电话及办公时间详见附件2“南沙区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一览表”。

  (三)积分审核期限

  根据积分制管理规定,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框架,实行申请、审核、评分、公示、查询、复核“一网式”服务管理和前台材料受理、后台材料审核的电子化。请各位家长提前做好安排。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准备相应的积分材料后,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填报资料,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核验。

  (二)经系统审核、认定的积分分值将作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起始年级的重要依据。

  (三)入学申请人确认广州市积分后,不等同于完成南沙区积分制入学申报,还须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进行入学申请,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流程图

            2.南沙区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一览表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联系电话:区教育局:39050023,区来穗局:39910268)



附件:

1.附件1: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流程图.docx

2.附件2:南沙区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