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受南沙区横沥镇新村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11月28日15:00在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对该社的新村村大田围围水基项目(项目编号:新村村交[2023]00009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耕地,面积:2.41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村村大田围;
3、资产使用范围:农业(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4、租赁期限:18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5、交易底价2500元/亩/年;报价梯度:每次加价不少于50元/亩/年;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收取,每年1月5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每2年递增5%;
8、交易保证金为¥30000元(大写:叁万圆整),以转账形式在报名期间内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账号:4407770104000613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华侨农场支行。(注: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9000元(大写:玖仟圆整),承租方需先缴清首年的租金及合同履行保证金后,竞投时交纳的竞投保证金方可退回,如承租方未按合同时间规定缴纳租金及合同履行保证金,将作违约处理,我方有权回收土地并没收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1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1、凡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参投,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合同。中标后不得因合同条款问题或其他原因拒签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12、农业农村办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新村村户籍村民。
三、本次项目竞投方式详见方案。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农业农村办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自然人竞投,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11月28日15: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资料签收回执。
八、其他说明
(一)资产交付时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违约责任:若承包方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取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承租者必须为本村村民。2、土地可用于种植(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3、公共排水沟不得养鱼。4、承租者需要负责水电设施申请办理工作。5、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或城市更新需要收回乙方租用的土地及所在地块,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双方共同确认:征用土地产生属于甲方所有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包括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奖励金、清场费等一切征收补偿,甲方占80%,乙方占20%。乙方应当于甲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交还土地,甲方于收回土地的当天起算,退回乙方当年剩余的承包款项。如乙方不配合征收征用,甲方有权委托评估、收回土地并向征收单位交付土地。6、承租期内,承租方须承担税金,计算方式为当年租金的5%,该税金与租金收取方式相同。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南沙区横沥镇新村村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郭惠仪 联系电话:84961220
交易机构名称:横沥镇农业农村办
联系地址:南沙区横沥镇工业路1号三楼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人:李佳妮
联系电话:84961737
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