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拟确认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横沥派出所申报的黄建洪同志和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金洲派出所申报的徐大鹏同志为见义勇为人员。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0-34684810。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3号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治安管理处。
附件1.黄建洪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2.徐大鹏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黄建洪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2024年9月9日17时许,在横沥镇冯马三村上九街桥头有一名少年企图轻生。在附近巡逻的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横沥派出所辅警黄建洪接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一名年约10岁的少年站在桥栏外,欲跳下桥。黄建洪立即安抚少年情绪,配合到场民警开展劝导和处置工作。期间,少年突然跳入河中,黄建洪见状,不顾个人安危,当机立断跳入水中实施救援,在水中紧紧抱住轻生少年,并奋力将其送回岸边。
黄建洪不顾自己年近六旬,勇救落水少年,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附件2
徐大鹏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2024年10月16日傍晚20时41分,广州南沙南亿羽毛球馆外,一名车主突发心肌梗死昏厥,导致车辆失控连续撞击三辆车后才勉强停下。球馆负责人发现后到馆内呼救,此时在球馆内打羽毛球的徐大鹏迅速赶往现场,到场时,驾驶员已陷入深度昏迷,嘴角还残留着血迹。徐大鹏立即拨打120,在确认受伤驾驶员无意识、无呼吸、无脉搏后,立即开展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直至救护车赶到,并一直陪同至该驾驶员送入ICU治疗。
徐大鹏在危急情况下运用救援专业知识,快速反应,处置得当,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