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机构符合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条件:
详情见附件1、2、3。
附件:
1、关于广州华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2、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
3、《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附件:
索引号: | 11440115693558698Y/2025-0005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关于广州华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许可信息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 |
主题词: |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机构符合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条件:
公司名称 | 代理记账许可证编号 |
广州华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DLJZ44011520250015 |
详情见附件1、2、3。
附件:
1、关于广州华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2、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
3、《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附件:
主办单位: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20-3991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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