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區關於開展領導公開大接訪活動的通告 |
發佈時間:2008-07-23 來源: |
根據區委、區政府統一安排,從7月10日起至11月20日,南沙區開展領導公開大接訪活動,現將活動安排公告如下:
一、7月份的公開大接訪活動安排在7月25日上午9時30分時至11時30分在南沙街會議中心舉行,屆時,南沙區區委副書記、區長羅兆慈同志將親自接待來訪群眾。我區群眾可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備好書面材料,到南沙街會議中心向區領導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除每月一次的公開大接訪外,從7月份開始,我區在每個工作日上午都安排有區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具體安排見附件1),有需要的群眾可根據自身的情況按照領導的工作分工(見附件2)透過電話向區信訪辦公室預約安排,預約電話:84986047,預約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凡沒有經過預約安排又非緊急情況,原則上不予安排領導接訪。
三、除7月25日上午區的公開接訪活動外,我區各鎮(街、管理區)黨政主要領導當天上午也在本轄區開展公開接訪活動。同時從7月份開始,各鎮(街、管理區)每個工作日也安排有領導接待群眾來訪,群眾可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到各鎮(街、管理區)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各鎮(街、管理區)接訪地點分別為:南沙街在街道辦事處綜治中心,黃閣鎮在鎮文化中心,橫瀝鎮在鎮信訪接待室,萬頃沙鎮在鎮綜治中心,珠江管理區在區機關招待所會議廳。
四、為做好這次大接訪活動,給接訪提供良好的環境,確保活動能夠有序進行,希望群眾遵守如下事項: (一)群眾上訪,應堅持方便就近原則,非特殊情況請選擇到所屬各鎮(街、管理區)接訪點反映情況。 (二)來訪人員須遵守《信訪條例》,服從工作人員安排和引導,維護接訪場所的秩序,保持接訪場所的安靜。不要在接訪場所喧嘩、糾纏,以及有礙接訪活動進行的舉動。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進入接訪場所。 (三)群眾到各接訪點反映情況需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準備好書面材料。五人以上反映同一問題,必須選派五人以下人員為代表反映問題,提出訴求。多出五人以上或者不選派代表的,工作人員可以不予安排領導接訪。 (四)群眾已參與6月26日舉行的市長、區長、局長公開大接訪活動的,或者經過區、鎮領導接訪過的,不必再次到現場上訪,等候有關部門或鎮(街、管理區)的答覆。對已答覆的信訪案件不服的,應按《信訪條例》程式,向上一級部門或政府提出複查,也可選擇直接透過法律途徑的辦法解決訴求。對已按《信訪條例》程式經過有關部門或鎮(街、管理區)的答覆,又經過複查、覆核的案件仍不服的,應透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辦法,不能對同一訴求提出再次信訪的要求。
特此通告。 附件1:南沙區區級領導7月份大接訪活動安排 附件2:南沙區有關領導工作分管
中共廣州市南沙區委辦公室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OO八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