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開征集2008年度南沙區科學技術經費項目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08-07-14 來源: |
區各有關單位: (一)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條件 2.是項目的直接研制者或產權擁有者,而非項目的中介機構。 二、支援的範圍和資助方式 (一)支援的項目範圍 1. 應用基礎研究項目:主要以科研院所、研發機構為申報主體,針對我區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需要的重大關鍵技術進行原始性創新和前沿探索性研究,瞄準前沿,以理論、方法、技術等方面的突破為目標,加強技術儲備,促進人才培養。 2.工業攻關項目:以企業為申報主體,鼓勵產學研結合,研究解決我區重點發展的光電資訊、生物醫藥、資訊技術服務外包、汽車先進製造技術、造船、裝備製造和現代物流等技術領域內產業化過程中的關鍵技術問題,研發出新的產品或改進工藝流程。 3﹒產業化項目:以企業為申報主體,以我區重點發展技術領域內的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為目標、提高產業競爭力為核心、促進自主開發為重點,加快產業關鍵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促進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規模應用。主要以租金補貼、貸款貼息的方式支援申報單位進行項目基建、設備購置及改造。 4.公共服務研究項目:以南沙區政府下屬各鎮、街以及區直屬的機關、事業單位為申報主體,開展公共資訊化平台建設和教育、文化、衛生、現代農業等方面的課題研究。 5﹒上級部門立項、認定的科技項目:對穫得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科技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立項資助的各類科技項目,對穫得經國家科技部、國家發改委認定的國家級工程研究開發中心、國家級重點研究試驗室以及穫得經省科技部門、省發改委認定的省級研發機構,對經評估認定的市級以上創新型示範企業和國家級創新型企業,參照《廣州市南沙區科學技術經費投入與管理暫行辦法》(見附件一)給予配套資助。 (二)資助方式 1.資金補助:對應用基礎研究項目、工業攻關項目、產業化項目和公共服務研究項目,在申報單位科研項目自籌資金的基礎上,區科學技術經費直接給予資金補助。申報項目計劃新增投資不超過50萬元的,區科技局支援經費原則上不超過項目計劃新增投資的50%,項目計劃新增投資超過50萬元(含)的,區科技局支援經費原則上不超過項目計劃新增投資的30%,不足部分由申報單位或參加單位自籌解決。 2.配套資助:對穫得國家、省、市科技部門資助的各類科技項目,結合南沙區產業發展的需要,分別給予不超過該項目立項部門資助金額100%、70%、50%的資金配套。原則上區科技經費對單個項目配套資助額與上級政府資助額合計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或項目資本金的1/3,區配套資助額不超過300萬元。對穫得經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認定為國家級工程研究開發中心、國家級重點研究試驗室的研發機構,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的資助;對穫得經省科技廳等部門認定為省級工程技術中心的研發機構,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資助。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高水平的獨立研發機構,經區政府認定,參照本款對國家、省級研發機構的資助標準,給予相應的資助。 3. 租金、裝修補助:對產業化項目和新引進的高新技術項目,綜合項目的技術先進性和產業集聚效應等評價指標,分檔次在實驗室和辦公場所租金、裝修等方面進行補助。 4. 貸款貼息:對產業化項目,綜合項目的技術先進性和產業集聚效應等評價指標,分檔次提供貸款貼息,貼息額最多不超過貸款利息的50%。 三、申報項目需提供的材料 (一)應用基礎研究項目、工業攻關項目、公共服務研究項目: 1. 應用基礎研究項目、工業攻關項目提交《南沙區自主創新項目申報書》(見附件二);產業化項目提交《南沙區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報告提綱見附件三);公共服務研究項目提交《南沙區公共服務研究項目申報書》(見附件四)。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申報單位或參加單位有自籌資金的項目,須提供自籌資金承諾函。 (4)申報單位須提供經會計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企業會計報表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和會計報表附注;原件或複印件加蓋審計單位公章;機關、事業單位和申報當年註冊的新辦企業不需提供)。 (5)申請支援額度超過20萬元(不含20萬元)的項目須提供項目查新報告。 (6)其他與項目有關的材料。 3. 各申報單位應按本通知要求,如實填寫相關材料,用A4紙張尺寸列印申報書。按照“申報書”、申報材料附件的先後順序裝訂成冊,申請項目資金20萬元以下(含20萬)的項目一式四份(其中一份正本,三份副本),申請項目資金20萬元以上的項目一式六份(其中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二)配套資助項目: 1. 資金申請報告。 2. 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上級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批文、工程技術中心認定批文等,提交申報材料時攜帶原件核對。 3.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以上材料裝訂成冊,提交一式兩份。 四、申報、審批時間與受理地點 (一)申報時間:日常工作日接受申報。 (二)審批時間:2008年度科技經費項目計劃於10月公佈評審結果。 (三)項目申報受理點:紙質材料交至南沙區科學技術局(不接受郵寄);電子文件提交與申報進度查詢請登錄區科技局網站(www.gzns.gov.cn/nsfgj)。 地址:南沙區港前大道1號N6區 聯系人:鐘鳴、王琛。 聯系電話: 84986015、39099031。 電子郵箱:ivywang93@163.com 南沙區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