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公办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方式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3-11

随着双区叠加后南沙新区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尤其二胎开放后,我区常住人口和小学教育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办小学师资配置中存在的问题愈加凸显。科学合理配置教师,是我区教育事业长足发展、教育质量真正提高的前提和保障。为此,亟待尽快加强区内公办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改革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和方式。

    一、我区公办小学师资配置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编制配备不足,核编方式单一,城市中心区内小学编制紧缺问题尤为严重。 目前各学校的编制数由编办统一核定,教育局按核定数安排,编制配备不足的情况较普遍。目前我区按生师比19:1进行核编,方式较单一。我区在校小学生人数快速增长,生师比居高不下, 2011-2017年,全区小学在校生总数从14248人增长到43429人,增幅达304.8 %。据调查,城市中心区内的小学,因为地段生的急剧增长,且是积分入学主要的选择对象,成为生师比最高的区域,除个别学校外,绝大部分学校并没有足额配备在编教师,编制紧缺成为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瓶颈。

    2.区内大多小学按多年前核定过的编制实行,已无法满足实际教学需要。我区没有根据新区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重新核定区内所有小学的编制情况,往往是学生增加了,但教师编制没有即时增加。而且目前我区遵循“先有学生,后有编制” 的做法,要开设新学校、增加新班级只能在教育系统内到处“借”编先办,办完了再申请核定,新开办的学校、新增加的班级无法保证学生到校前拿到教师编制。

    3.编外合同制教师普遍存在,流动性大,不利于学校师资队伍的稳定和教学质量提高。由于学生数量持续增长,师资配备不足,区内小学校普遍采用聘用编外合同制教师方式增加师资力量。据调查某些城市中心区小学编外教师占教师总数在25 %以上,而且有不断增大的趋势。由于编外教师来源不稳定,招考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能具备条件且有经验年龄稍长的老师一般早已解决了个人编制问题,来应聘的往往是没有经验的本科毕业生,此类人员流动性强,一旦条件合适就考入外区、外市的在编老师,我区的公办学校仅是编外老师的培训基地,而且编外合同制教师过多并不利于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4.编制管理缺乏统筹协调,不利于发挥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政策调整、学校资源整合,甚至学校办学思路的调整,都会对师资结构产生新的影响,提出新的要求。现行的编制管理,缺乏教师在区域内合理流动的制度设计,教师难以通过校际流动寻求到合适的岗位,学校也无法根据自身发展的需求合理调整师资结构,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5.编制下达滞后,核编时间与教师招聘时间存在错位。目前的编制管理方式下,编办核编时间与学校招聘教师的时间错位。学校需要在新学年开学前甚至更早完成教师招聘工作,区编办一般在开学后才开始核编下达编制数,由于教师招聘与核编时间上的错位,对学校的教学安排造成困难。

    6.女教师占比高,集中的孕产加剧师资紧张。女教师占比较高是我区小学的一个普遍现象。根据对部分小学调查,女教师占比普遍在65%以上,有的高达85%以上。随着近年二胎逐渐放开,女教师备孕、怀孕、生产的情况集中出现,对小学的教学安排造成了很大压力,因编制太紧,学校没有可机动的老师,二胎放开后,很多女老师要请假生孩子,没有可顶替的教师,加剧了师资紧张状况。

    7.部分小学教师年龄偏大、学历偏底,需要加强再教育与培训。南沙历史上原属农村地区,相当一部分老师是从原有本土小学改建或合并而来,有部分无法适应现时的教学,此类老师需要教育部门安排进行系统培训或鼓励其进行学历提高。

    8.南沙相当多的“偏远”村一级的学校,教师数量同样不足。南沙地域大, 一些偏远村级小学因为交通不便,学生其实并不满员,很多单班教学,这类学校如果完全按生师比19:1的比例来核编的话很不利,教师数量也是不能满足的。

建议坚持改革创新,简政放权。坚持以人为枯,激发活力。抓住关键环节,优化顶层设计。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一)建议完善小学教职员编制管理机制,以师生比和班级比两种方式相结合核编,教师总量每年核定一次,区内实行动态调整。根据2017年12月16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中切实加强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努力破解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原则,加强对小学教职员编制的总量管理,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班额、生源(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学,按照教职员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员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原则上编制总额每年核定一次,如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增加调整次数。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教育教学规模和教师队伍结构要求统筹提出各小学教职员编制的分配方案以及动态调整意见,报同级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新增班级和新开学校,以区教育局审批立项为准,实行即审批即核编制度。按实际情况对新开办学校、新增班级灵活机动处理,提前招聘教师。建议加快落实《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粤机编办[2008]73号)关于“经济发达地区可视当地财力情况,按标准上浮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50%)核定中小学教职员基本编制”的规定,按照上浮20%的比例核编并足额下达到学校,在有条件的学校,参照广州“强师工程”的做法,将教师编制上浮30%以上,达到与小班化教学相适应的编制标准。

    (二)以预核编管理替代事后核编,缓解学校扩招与不能提前招聘在编教师的矛盾。建议编制部门根据学前教育的统计数据,提前做好编制的预申报和核编工作,便于学校按预核编数,在师范院校毕业季招聘教师,补充师资。

    (三)完善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重点考查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分类探索面试+笔试、直接面试+试课、考察聘用等方法,重视教学热情与经验,遴选出热爱教育事业、真正适合当教师的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建立完善招聘优秀人才到学校任教的特殊“绿色通道”。对于编外合同制教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标准、统一招聘、统筹调配,确保编外合同制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招聘的编外合同制教师要特别注重经验与实用性,在即时补充紧缺教师,保证学校正常运转质量。

    (四)逐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应按照规定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或按聘用合同约定处理。对一些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老师,确不能满足现实教学需要的实行岗位调整。

    (五)提高学校用人自主权,建立教师区域内合理流动机制。建立区内统一的教师流转制度,赋予学校用人自主权和教师自主流动权。学校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对于富余学科教师,或者工作能力不足、业绩差的教师,经过一定的程序,申请区内流转。

    (六)借鉴深圳市等先进地区等推行的无编制、年薪制的管理模式,突破我区小学校现行编制管理思路,试点开展学校管、办、评分离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以合同聘任制取代传统的编制管理,形成开放式、多元化的教师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