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引育名匠人才 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

发布时间:2019-03-11

一、背景

20192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其中明确提出要将广州南沙打造成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要求南沙区携手港澳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共建创新发展示范区,积极探索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政策和机制,加快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南沙作为国家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以及广州唯一城市副中心(即“三区一中心”),更应充分发挥其综合优势,进一步提升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和粤港澳合作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因此,加快引入和培育人才,对助推南沙成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显得尤为重要。

二、现状与不足

根据此前南沙区所发布的1+1+10”产业政策中《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并结合大湾区规划纲要打造教育和人才高地的要求来看,目前南沙对于人才的引进和培育还存在诸多不足,具体表现如下:1.人才引进主要聚焦于港澳地区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对技能型、工匠型人才引进存在不足;2.目前扎根南沙的骨干技术人才和领军型人才还不多;3.在人才发展平台搭建、医疗保障、资金补助、奖励措施、人才流动以及学术氛围营造上还不够;4.对于人才评定的标准和评测机制还未形成;5.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转化效果不显著。一个城市的竞争力与人口流入尤其是人才以及产业的流入密切相关。面对又一轮城市竞争,既要有具有先锋模范作用的领军人才,也要有扎根基层的排头兵,南沙作为“三区一中心”也需要及时调整人才战略,拓宽人才范畴,吸纳各层次人才扎根南沙,共推新区发展。

三、对策与措施

为实现南沙新区人才交流带来的软实力提升,结合党的十九大所弘扬的“工匠精神”和南沙现行发布的“1+1+10”产业政策,现提出“名匠计划”:引进和培育一批对本职工作执着、专注和精益求精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领军和骨干人才。为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注重“名匠”引才,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

一是在政策上进一步放宽对“名匠”人才财政补贴条件。在目前南沙新引进人才补贴中,除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外,可申请补贴人才必须具备南沙区户籍。这一措施虽然增强了新进人才与南沙新区的粘性,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以南沙为中心周边大湾区区域人才流入。因此,应该放宽人才户籍和学历限制,例如可对在南沙企业工作且社保满一年以上不同层级学历人才给予财政补贴,每年进行评估。

二是加强政府、科研院所、企业与高校定向战略合作,成立政企高校联盟,促进产学研沟通交流。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优势、企业在实习和就业上的机会优势以及高校在科研创新及人才培养输送上的生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进一步吸引各大高校学子来南沙就业创业,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激发活力与生机。

三是加强“名匠”人才常态交流机制,构建创新创业项目体系。每年由南沙区政府举办“名匠比武”大赛,以创新创业或职业技能为重心,以赛荐才、以赛聚才,发现一批初创优秀人才和技能人才,奖励一批各层次之中敢于创新创业的团队,资助扶持一批有较强发展潜力的技术人才,通过大赛搭建起多层次青年人才项目展示、交流、对接舞台。

四是鼓励搭建“名匠”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平台。邀请创投机构对项目进行评选奖励,项目投资人现场对接,推动“名匠”新人才、新技术进企业,新项目、新产业进园区,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加速转化。建立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推介会,搭建项目展示平台。建立“名匠”人才资源库,培育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运营团队。通过引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互联网金融等方式,提供投融资服务。

五是突出南沙人文特色,设立“名匠”人才考察专线。联合各大人才企业、协会及展会资源,对南沙自贸区政策、环境、经济、人才需求等进行输出,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短期南沙人文特色考察安排,积极促成考察团,让“名匠”人才充分了解南沙,关注南沙。

(二)关注“名匠”培育,营造“名匠”成长有利环境

一是引进知名大学、特色学院和具有丰富办学经验的机构单位前来南沙办学、开设分校。学生在南沙就学期间认识南沙、对南沙产生感情,使其毕业后更愿意留在南沙发展,从而在较大程度上解决南沙企业人才本土化的问题,同时增加南沙的居住人口数量并带动南沙消费经济,一举多得。

二是建议政府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及在岗职业技能培训。由政府对当年企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履行劳动合同1年内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提升一个技能等级的,再给予300元职业培训补贴。针对在职中层管理以上人员,给予每年1000/人的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三是鼓励成立多向互动联盟,搭建“名匠”人才成长平台。成长平台可尝试从以下方面开展培育工作:开展“优秀青年企业家”培育工程,制定企业家队伍培育工程具体实施意见,采取扶持创业、选派到知名高校学习研修、到企业挂职锻炼、组织参加省内外展销推介和招商引智等措施,培养一批具有广阔视野、战略眼光,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的成长型青年企业家队伍,使之成为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开展“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建立产业领军人才开放性、组合式的人才政策体系。每年分批选拔产业领军人才进行重点培养、跟踪服务,对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上实行专项资金政策扶持。开展“名匠蓝领”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重点围绕南沙产业建设需要,采取联合培养、定向实习、建设培训基地等措施,培养复合型、创新型、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加强高级技工学校合作,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联合体和企业技能人才实习创业基地,实现学校教育与企业岗位技能对接、毕业生就业与岗位用工对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鼓励企业一线技术岗位的人员提升技能水平,增强创新能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创富工程,聚焦脱贫攻坚、带民致富,围绕有机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乡村文化旅游等产业,建设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选拔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为每个村培育35名从事种植、养殖、加工、旅游、电商等实用人才。开展“青年金融人才”强化工程,通过与知名重点等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采取中、短期强化训练的方法,每年举办2期商务、经济等领域金融强化训练培训班。定期邀请国内经济学家举行“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论坛”,传播金融新理念,推介金融新模式,提升本地人才运用金融知识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开展“名师名医名家”引领工程,在全区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医疗等行业领域管理部门,筛选100名专业过硬、行业领先、社会认可的专家型人才,授予“名匠、名师、名医、名家”称号。充分发挥名人的引领辐射和传帮带作用,通过搭梯子、压担子、结对子等方式,培育一批人才,激活一门学科,带强一个行业,整体提升人才队伍专业素质,在全区形成钻研业务、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开展“首席技师人才”培养工程,从本土企业中分批选拔认定首席技师,领衔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担科研课题,开展技术传承创新,加速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按照“技能工作室”年度业绩考核情况,财政给予最低1万元、最高10万元的经费奖励。开展“中小微企业人才”扶持工程,建立中小微企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每年开展行业人才评选和“专精特新”产品展示等活动,发现和奖励“百佳”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重点扶持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中排名靠前、成长性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人才项目,在税收、政策、环境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着力培育具有南沙特色的经营精细化、技术高新化的中小微企业团队。

(三)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名匠”人才评价体系

一是创新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加大创新成果、效益评估、专利发明的权重,分类修订评价标准,试点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由单位根据用人需求自主确定。

二是创新评价方式。根据行业专业特点,在考试、考评结合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探索中小学模糊评价、播音业绩展示、卫生实践操作、工程面试答辩、中专函评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是创新评价服务手段。建立职称评价信息化平台,实现网上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发证“一条龙”服务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即时统计。推出职称证书查询验证服务,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为“名匠”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是创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办法。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引导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激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活力,为破解基层问题提供人才支撑。

五是推动用人单位评价和使用的深度融合。建议政府指导推动用人单位自主评价、自主使用深度融合,实现“好的能评,评的能用”,从源头上解决评价和使用“两张皮”现象,调动用人单位和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是建立人才流动机制。打破身份、地域、户籍和单位性质等限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渠道,建立标准统一、规则统一、流程统一、监管统一的职称评审制度,职称评审结果实现不同所有制单位的互认,促进人才的双向流动。

(四)完善“名匠”配套,优化人才“一站式”服务

一是完善“名匠公寓”配套,统一管理。为保障各类人才安居,南沙区通过“竞配建”、采购等多种形式筹建人才公寓3000多套,其中首期330多套公寓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但根据目前南沙2025年人口达到300万的规划,人才公寓数量远远未达到预期。因此,制定共有产权房管理办法,通过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开发项目中配建,接管、盘活政府和企业存量房源等方式筹集,解决南沙发展重点领域内“名匠”人才的居住需求。为大学毕业生等人才提供免费住一个月的青年人才驿站服务,安心于南沙求职。由政府补贴给予在南沙工作的本科以上学历人才,提供低租金公寓住房服务。

二是优化“名匠”人才子女教育配套。参照北京上海等地高校对本地生源采用降分录取的做法,对南沙区内各知名中小学校对本地“名匠”人才子女采用降分录取制度,让人才子女享受教育资源优待。

三是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名匠人才卡”,优化“名匠”人才福利待遇。成立专项梯队层级人才基金,针对不同层次名匠人才,分别设立“名匠红卡”、“名匠黄卡”和“名匠蓝卡”,吸引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群人才流入。各其他省市区人士通过申办名匠人才卡可在南沙办理长期居留证件和享受签证、落户、职称考试、子女入学、购房购车、办理营业执照、申办通行证等一系列梯队待遇;给予应届毕业生或创业团队在创业启动、项目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专项服务与支持;为技能型人才成立各项技能培训机构,提供职业晋升和培训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