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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金融服务体系 助力建设国际金融中心

发布时间:2018-02-02

创新金融服务体系

助力建设国际金融中心

 

   号:1037

者:  琴、黄  鸣、陈福生

   由:

自贸区挂牌以来,南沙自贸区金融产业取得了阶段性的发展成果。一批重大金融项目落地,金融机构快速集聚,2016年南沙累计落户金融(类金融)企业1563家,比自贸区挂牌前增加了12倍。金融业务规模快速发展,各种金融(类金融)要素加快了在南沙自贸区集聚步伐。
    201612月,中共广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为南沙未来五年发展定下了新一轮“路线图”,明确提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门户枢纽”、“建设成为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引领区和示范区”的要求。自贸区的新定位,恰逢其时,意义重大,是广州及南沙的重大机遇,要倍加珍惜,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一次提出广东自贸区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新要求。
    南沙自贸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优劣势对比:
    一、国际金融中心模式
    国际金融中心的产生和发展对世界经济增长有着巨大的贡献,为国际贸易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为金融中心所在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投资、融资提供便利,促进经济增长。
    目前40个国际金融中心按照功能分类,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基本集散型。资金来源往往是世界性的,但流向却是主要服务于国内的居民与非居民,如纽约、东京。这类金融中心以国内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后盾,运行与监管模式往往实行“积极干预”政策,开放中适度监管。”二是筹集内引型。资金来源广泛,但资金流却是外向的,特点是国际化程度比较高,外国股票交易、跨国银行借贷和外国债券的发行比例高,运行与监管模式相对“积极不干预”政策,如伦敦。三是离岸业务型,如香港。
    二、南沙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服务业处于起步阶段。南沙金融改革设计虽向成熟类的金融中心看齐,但经济、金融基础仍处于初级阶段。南沙的金融服务水平偏低,包括法制建设、政府服务、信息化建设等还在摸索、探索阶段。经济的发展仍以大项目的落户带动经济发展,金融的集聚大多靠政府引导。“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广州2016年资金总量为4.75万亿元,位居第四,增速在几个大城市中排在最后,但胜在家底雄厚,短期内资金第四城的地位很难被超越。金融业增加值方面,广州2016年为1807亿元,位居第四,而南沙的金融业增加值目前只占到广州的0.2%。南沙打造国际金融中心与国内的金融中心城市相比有很大的差距。
    (二)支撑金融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南沙自贸区挂牌以来,国家、省及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实施方案》、《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支持政策。但与国际金融中心相比,南沙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思想理念、发展思路、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与国内正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上海自贸区相比,在外汇改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国际化市场平台建设、扩大金融业服务开放等方面,也存在一定差距。
    (三)金融服务业综合配套措施尚不完善。金融人才、商业环境、市场准入、基础设施及综合条件(包括价格水平、经济环境和居住环境)等是决定金融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南沙区在基建改造、文化设施、商业居住等方面亟待加强,类公共服务、人才储备等软环境质量亟待进一步改善,南沙集聚金融服务业的“磁场”效应尚未形成,与国际金融中心相比差距较大。

   法:

一、坚持金融制度创新,营造良好金融服务新体系 

坚持围绕“自贸区总体方案”、“金改三十条”,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试验,建立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服务体系。一是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支持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人民币租赁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推动跨境交易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业务。二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支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支持银行发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
    二、加强粤港金融产业融合发展
    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强与香港金融服务业的合作。一是依托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利用南沙背靠中国内地的区域优势,拓展南沙离岸金融业务,打造金融发展服务平台。二是以南沙实体产业发展为支撑,促进粤港金融服务业发展,缓解香港金融服务业自身发展压力。三是引进香港高级金融人才,促进粤港金融服务业人才合作,探索建成面向国际的金融人才资源库。
    三、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扶持实体经济转型发展,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融资力度。一是打造航运金融服务体系。强化航运要素集聚和配置能力,大力推进航运交易市场建设,增强广州“珠江价格”话语权;推进福星保险、阳光航运保险、粤电自保等法人保险机构集聚南沙;以航运基金和船舶融资租赁入手,搭建南沙航运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大力发展融资租赁。结合南沙产业特点和自贸区建设,支持租赁企业发展重型设备租赁、新能源汽车、飞机、船舶等融资租赁业务。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通过融资租赁支持国内剩余产能转移和跨境租赁;积极探索融资租赁企业在南沙开展基础设施及不动产租赁。三是推进科技金融发展。大力发展风险投资(VC)基金、私募股权投资(PE)基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型企业。设立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担保基金,探索运用资本注入、再担保、风险补偿等措施,提高融资担保机构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服务的积极性。四是充分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强化对企业到主板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的指导,推动境内外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发展,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加强与保险机构的项目对接,大力引入保险资金支持区内重大项目建设。
    四、促进形成贸易投资便利新环境
    提高跨境贸易金融服务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是拓展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并按规定使用;支持区内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同业开展跨境资金拆借,融资资金用于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的领域;支持区内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自贸区内外资商业保理企业的发展。二是促进跨境贸易结算、投融资结算便利化。探索建立与广东自贸区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为符合条件的区内主体办理跨境经常项下结算业务、政策允许的资本项下结算业务、可兑换先行先试业务。三是支持建立总部经济结算中心。深化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支持区内企业开展集团内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支持区内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产跨境转让业务。四是发展高端互联网金融,服务跨境电商贸易。
    五、坚守金融风险底线,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新机制
    一是在现有金融监管框架基础上,建立健全金融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管协调。二是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简化事前准入程序,加强事中事后分析评估和事后备案管理。三是加强金融风险处置协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更好地形成金融风险防控与金融开放创新的良性互动。

 

办理情况: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金融工作局答复(B

一、南沙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总体情况

(一)金融创新成果显著

南沙以自贸试验区为根本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统筹推进国家新区开发建设,推动国家新区开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自贸试验区建设实现良好开局。自“自贸区总体方案”、“金改三十条”实施以来,在“一行三局”的支持和指导下,省、市、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合作推进机制,细化改革任务分工,推动南沙金融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阶段性成效:截至20177月,落户南沙的金融及类金融企业共2377,共有持牌金融及类金融机构85家。

实现跨境人民币流通和外汇管理改革。一是抓好相关政策落地实施,有效拓宽了区内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归集使用效率。截至7月,办理跨境人民币贷款备案30笔,备案金额61.49亿元;设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 12个,涉及企业 67家,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合计为 182.8亿元,资金结算量累计 46.51亿元;区内银行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金额共2.25亿元。二是抓好创新探索,鼓励区内金融机构运用资产管理、跨境并购、财富管理、衍生品等金融创新工具,探索推出在资产负债管理、投融资工具、套期保值等多个方面的创新金融服务,区内商业银行推出全国首个“跨境资产代客衍生品综合交易”业务,有效降低“走出去”企业经营效益的波动,提升企业跨境资金使用的风险管理水平。

推动跨境人民币产品和业务创新。我局鼓励区内银行在现行政策条件下不断开发和创新个人跨境人民币产品和业务,为港澳地区个人提供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提升南沙区金融服务水平。同时支持个人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个人电商入驻亚马逊等跨境电商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跨境出口商品收款,鼓励使用人民币办理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结算。

抓好跨境融资宣传发动工作。我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联合举办多场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宣讲会,推动南沙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业务。多次组织区内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及时解读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开展金融创新。

(二)粤港深度合作发展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商业银行。我区设立专门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这一国家战略的商业银行,有利于引入低成本的资金,为大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可以加强区内外互联互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增强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地位和经济实力;扩大人民币在大湾区内贸易结算的使用份额,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合作推出多种特色金融业务。越秀交通基建(香港)和创兴银行先后成功发行国内首只交易所市场熊猫债和银行间市场熊猫债;粤港两地金融机构合作推出国内首张以自贸区冠名的银行卡“自贸区龙卡”,实现卡内的境内外人民币账户系统自动联动,便利境外人士从港澳借款在区内购置不动产和购买境内理财产品,以及区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企业股权;公共服务领域向粤港澳三地银行业开放,金融IC卡为粤港澳三地居民跨境往来提供便利的结算服务。

联合发起设立基金证券公司。CEPA框架下首家粤港合资的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首家外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广州赛富兆星股权投资基金均在南沙自贸区注册设立。CEPA项下粤港合资全牌照项目港方申报踊跃,香港尚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贝格隆证券有限公司等7家港资证券公司都拟与境内茅台集团、广东粤财等知名企业在南沙发起设立全牌照合资证券公司。

(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大力发展航运金融。一是加快培育航运金融服务产品,发展航运融资、信托、担保、投资、资金管理、商业保理、信用评级等服务业务,扶持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做大做强,20171-7月航交所累计完成船舶交易301艘,交易额近8亿元;完成“珠江航运运价指数”开发,并于自贸区挂牌一周年当天正式发布;成功开展“单船单试”船舶交易外币结算业务。二是拓展航运融资渠道,完成50亿航运产业基金设立工作,引入资金用于南沙航运基础设施建设,筛选投资一批船舶交易、航运交易平台、航运经纪类项目;三是加快发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依托南沙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区,推动单船(单机)融资租赁以及跨境租赁、出口租赁等离岸业务创新;四是加快发展航运保险业务,支持阳光保险公司在南沙设立航运保险公司,设立包括自保保险、责任保险、互联网保险、航运保险等创新专业保险机构。

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南沙已引入中科院“一院五所”、教育部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等高水平公共创新服务平台,集聚了广州市42%的新型研发机构。为推动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一是推动银行机构在南沙设立了科技支行,并共同设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降低科技中小企业贷款门槛,提高授信额度。二是成立南沙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资金向南沙集聚,中国航天投资联合十多家军工研发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302亿元请慎用军民融合基金已在南沙注册,并计划在南沙建设全国首个军工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园。三是制定鼓励区内企业上市扶持办法,引导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目前南沙已有国内主板市场上市企业2家,香港上市企业2家,“新三板”企业7家,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2家,注册展示企业47家。

加快融资租赁产业集聚。2017年上半年落户45家融资租赁企业,累计落户299家。广东首家省属金融租赁公司粤财金融租赁落户我区,北京京东金融、上海易鑫金融、江西金控、湖南津湘等外省市企业分别在我区设立内资租赁公司。华南首单融资租赁资产支持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飞机租赁成为亮点,2017年已落实引进8架租赁飞机,涉及金额4.5亿美元,已经达成超过30架飞机的合作意向,涉及飞机金额超过20亿美元。累计引进20架租赁飞机,金额约13.8亿美元。努力打造全国融资租赁“第三极”。

(四)金融风险防控增强

我区已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控区域体系。一是已成立区级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制订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度,形成了跨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区、镇(街)协同的处非工作机制。二是加强金融风险日常监管排查,与广州金融业协会、广州商品清算中心开展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研究和系统建设工作,运用科技手段,通过大数据收集、分析和研判,建立可视化的风险识别、预警、响应和处置的区域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南沙将在“一行三会”、省市金融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深入贯彻金融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的总要求,建设国际金融中心。

创新金融服务体系。为推动南沙建设国际金融创新服务体系,下一步将协调中国银监会支持南沙探索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商业银行;协调广东银监局引导辖区内商业银行总行、省级银行分支机构将省内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融资等业务放在南沙,引导有外币离岸业务牌照的银行在南沙设立离岸业务中心;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支持广东自贸区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等金融创新政策试点在南沙尽快落地;争取省政府支持南沙探索建设PE二级市场交易中心。

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围绕航运业、先进制造业、跨境电商、高新技术产业等南沙核心优势产业,积极引导产业与金融业的广泛合作,做大做强广州航运交易所、商业银行科技支行,建设产融结合平台,充分发挥航运产业基金、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促进产融深度结合,共同发展。第一,加快建设港航总部大楼并完善配套服务,积极推动国际船舶登记平台、航运物流信息平台及航运交易平台建设,扩大航运交易业务规模,提升珠江航运运价指数影响力。争取南沙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第二,争取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在南沙建设分院,力争10月在南沙共同举办以科技金融为主题的首届明珠湾金融论坛;争取众安、海航等集团企业在南沙设立科技金融平台性项目;加快推进海尔全球产业金融中心建设,计划5年内建成后将吸引近200亿元相关投资。第三,加快推进内外资融资租赁统一管理试点,设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中心,探索融资租赁跨境资产交易模式创新,加快形成千亿级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区,打造华南乃至全国最大的融资租赁中心。

优化贸易投资环境。“一带一路”建设中加强国际化创新型金融中心与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为根本抓手,发挥南沙区位和产业优势,利用金融科技手段,研究开发融资新产品、跨境金融新路径,探索解决港澳及海外华人国内创业、财富增值等问题。同时,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拓展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深化粤港澳台金融同业合作。扩大金融服务业开放,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更好地为全国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最后,利用区域优势,加强与港澳金融市场开放合作,探索与香港共建国内资本“一带一路”资金“走出去”财资中心(资产管理中心)、融资产品开发中心、财富增值服务中心、跨境结算中心和普惠金融文化中心,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中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为珠三角、广东省的经济发展,乃至政治、经济的繁荣稳定发挥稳定器作用。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与“一行三局”金融监管部门合作,定期互通行业领域发展信息情况,及时排查、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框架搭建工作,运用科技手段,通过大数据收集、分析,建立风险识别、预警、响应和处置的区域金融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