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南沙经济管理制度创新
区工商业联合会 区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
省委书记胡春华2月27日在我区调研时指出“要对标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大力推进金融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这是对我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提出的要求,也是对发挥行业商会、行业协会在我区经济建设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中的积极作用提出的要求。
一、海外和港澳地区行业商协会的运作模式和特点
行业商协会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普遍存在,根据文化背景、国情和法制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种是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水平模式”。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企业自发组织、自愿参加、自主推动,政府既不干预,也不资助。行业商协会为企业提供技术与信息服务,协调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按所谓“对立制衡原则”处理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
第二种是以日本、德国为代表的“垂直模式”。是一种政府行政作用参与其中、大型企业起主导、中小企业广泛参与的行业商协会模式。其突出特点是强调政府的推动作用,政府与行业商协会是一种合作协调关系。政府通过机构改革与职能调整,将剥离出的一些职能转交给行业商协会,使专业经济管理由过去偏重条条性的部门管理向偏重综合性的行业管理转化,大大削减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是政府主导下的官民合作协调的宏观管理模式。
第三种是以法国、瑞士、香港为代表的“综合模式”。是在市场的作用下,政府和企业合力推动的产物。行业商协会如香港展览会议协会的主要职责是配合政府宣传,把香港建成亚太展览之都,提供业务培训以提高行业水平、为会员单位制造商机、增强会员之间的联络、代表行业向媒体和政府表达统一意见等。又如港澳的行业商协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通过组建行业工会,成立行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调处集体劳动争议;制订符合行业实际发展且全行业共同遵守的工资水平、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劳动标准,减少劳动争议。通过对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引导、督促、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就近调解劳动纠纷。
以上三种运作模式中,有一些共同的经验值得借鉴:
(一)行业商协会是一种非营利性、自治性的组织,并服务于市场经济。
(二)辅助政府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增强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参与立法和决策,为政府立法和制定政策提供意见。
(三)加强行业自律,构建诚信体系。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国际标准、行业公约、协调产品价格,鼓励公平竞争,抑制违法违纪行为,引导企业自律,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本行业的市场经济秩序,为行业、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代表会员企业的利益,协调与其他行业商协会、企业、政府等部门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帮助会员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如市场、税收、进出口、价格、融资信贷等困难。当企业与职工在经济利益方面发生矛盾时,与工会出面协调劳资关系,帮助企业解决雇员的薪酬、生病、失业等经济利益问题。
(五)发布与本行业有关的国内外生产、技术、市场信息。为会员提供法律、技术、外贸咨询和市场、投资的可行性分析。组织包括管理、营销、消费者等在内的业务、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单位和培训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制定职业教育标准并进行考试评估;为企业员工出具权威性的学历和专业资格鉴定等。
(六)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为企业向海外发展,开展国际合作,解决国际贸易争端,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服务。行业商协会发展与一国经济、文化和历史传统密切相关。欧美模式与我国重视集体利益的文化传统不相符,而法国与日本的模式较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行业商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二、我区行业商会协会发展状况
目前,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近380家,其中从事经济类活动的行业商协会37家:镇街商会9家、农产品养殖类协会5家、人力资源培训类协会2家、行业协会13家、综合类协会8家。这些行业商协会在推动我区经济发展,参与经济社会治理,探索与国际营商规则接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当好区委区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为助推我区经济发展,完善经济社会管理建言献策。
(二)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如区人社局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把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区内人力资源协会、职业培训行业协会承担。包括企业用工定点监测、技能人才信息采集、培训质量督导在内的8个公共服务项目已转移给区内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单位承接。把区内人力资源协会、职业培训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纳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评估体系,对其开展技能培训、就业参保、招聘服务等74个项目量化指标、系统评估,并将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绩效奖励资金纳入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社会组织试点参与政府评估工作2年以来,极大提高了我区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水平。
(三)配合自贸区发展需要,南沙职业培训行业协会积极开展“一试双证”人才培养,并获得美国认证协会授权,在我区开展15个工种的“一试双证”(即考生通过一次鉴定考核可同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国际权威资格证书)人才培养评价工作。此外,协会还取得中国留学人员基金会的同意,允许取得“一试双证”的学员申请进入中国海外人才库。截至2016年12月,已累计培养与国际接轨的“一试双证”高技能人才218人,其中17人进入中国海外人才库,为南沙自贸区现代产业体系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国际通用型人才资源。
(四)外引内联,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我区的行业商协会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配合政府重点经济工作,通过开展商务考察,举办平行汽车展示会等方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不少项目在商协会的牵线下,顺利落户南沙。龙穴街商会与中石化广州分公司、中远海运集团、广州港集团等签订了生产服务协议,向海关、国检等部门反映会员企业的诉求。为帮助会员企业解决生产资金困难,与中国银行南沙支行签订贷款合同,明确经商会审核同意,该商会的会员即可获得银行的物流贷款。农村种养殖协会、专业合作社,把农产品养殖生产融入到“一村一品、一业一会”的新农村发展中,带动村民共同致富。
(五)引导会员企业加强自律,参与市场监管、市场诚信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劳资关系协调、科技攻关等工作。进行慈善募捐、助学扶贫。区工商联、贸促会南沙区委员会、香港南沙联谊会、澳门南沙联谊会等,以特邀调解组织名义,参加自贸区南沙片区法院商事调解中心的调解活动;配合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国际航运仲裁院提供法律服务。
我区行业商协会的建设,还存在培育发展不够力,社会影响不够广,管理职能未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建设较弱,日常运营经费难以保障;政府对部分公共事务还存在包揽的思想,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各自独立,没有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行业商协会缺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公益性服务项目的信息渠道和承接平台,介入承担更多职能,提供更多服务的领域还不够广等问题。
三、发挥行业协会、行业商会作用的建议
(一)加大对行业商协会发展的扶持力度
1、区委区政府要加强领导,把行业商协会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区社工委、民政局要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的对口扶持职责。区发改、工科信、人社、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农林、卫生等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积极推动本系统的行业商协会建设。
2、加大培育发展新兴行业商协会的力度,优先在经济发展的战略支撑行业和政策导向行业,如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特种经营和专营行业等领域,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快新建一批行业商协会,打造新型行业商协会的品牌,为行业商协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3、借鉴海外先进经验,探索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政府与行业商协会新型合作关系和发展管理模式,建立政府及职能部门与行业商协会的沟通对话机制、联动机制。
积极开展“亲商”活动,把南沙主要行业商协会一年一度的年会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活动计划日程,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其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与其管辖相关的行业商协会及与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为行业商协会站台,为企业家鼓劲打气。把行业商协会打造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互动平台,营造政通人和,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营商环境。
(二)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力度
1、根据简政放权的要求和中央、省市关于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的精神,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职能转移委托授权机制。应该由行业协会商会做的事情坚决放权,进一步促进行业商协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政府有关事务性、辅助性等职能的移交、委托或授权,应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通盘考虑,循序渐进。区编办、发改、民政、法制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研究,分类指导。将宜于行业商协会承接的政府事务性、辅助性职能逐步转移给行业商协会。如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发布、行业职称评定、行业准入资质资格审核、等级评定、行业标准、行业评比、行业领域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法律服务、宣传培训、公益服务、行业调研、统计分析、决策论证、资产项目评估等,可逐步放开交由行业商协会去承接。可选择一些行业代表性强、运作较规范的行业商协会作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稳步推进。
2、加快建立政府向行业商协会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制定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政府部门授权或可委托行业商协会承担管理服务事项的,由委托授权部门提出年度购买服务的事项及要求,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支付。部分特殊事项在一定时期可以实行定向购买服务。
3、加大对行业商协会的财政扶持,建议区财政每年拨出一定的资金作为行业商协会发展专项基金,支持行业商协会的发展。
4、建立考评奖惩机制,提高行业协会商会的承接能力。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引入权威评级机构,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商会的综合评价体系、等级评估制度。达到一定等级的才能承担政府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对长期处于低等级的要予以淘汰;对诚信守法、自律严格、作用突出、社会公允的,可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运作中出现的问题,视情节给予其限期改正、收回授权、重新选举直至解散的处理。
(三)加强行业商协会的能力建设
1、按照现代社会组织的要求,指导行业商协会建立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扩大行业商协会的会员覆盖率,提升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组织的参与度。努力培育一批行为规范、管理科学、运作有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国际惯例的行业商协会。
2、发挥行业商协会的独特外交优势,拓宽交往渠道,搭建联通海外、服务我区经济的交流平台。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商协会在境外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利用行业商协会对接境外行业商协会,为南沙招商引资,深度拓展海外市场提供相关咨询、项目、评估、融资、就业、税收等全方位服务,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创造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