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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粤港澳科技成果转化 推进南沙科技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7-03-13

加强粤港澳科技成果转化

推进南沙科技创新发展

致公党南沙区支部 区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中央已赋予广东省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核心定位。《广州市科技创新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也明确提出广州要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创新中心城市,打造国际科技创新枢纽的发展定位。南沙,作为广东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广州城市副中心,正在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以国际创新资源集聚区为载体,以制度创新、开放创新、路径创新为抓手,打造广州国际科技创新枢纽主要承载区。因此,加快推动南沙科技创新发展,是南沙自身新一轮产业布局和发展的迫切需要,正如任学锋书记在南沙调研时指出,南沙要通过科技创新带动高端产业的发展。基于南沙地处广州与香港、澳门、珠三角的中心区,深化粤港澳合作是国家赋予南沙的重要项目,以国际、区域科技合作、科技金融创新、低碳引领、技术创新转移示范是南沙发展方向,为此我们提出加强粤港澳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南沙区科技创新发展的建议。

一、南沙区科技创新发展现状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南沙具有诸多优势,一是区位优势,南沙地处广州与香港、澳门、珠三角的中心区。二是资源优势,南沙现有香港科大霍英东研究院、广州中国科学院工业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等科研单位落户,已建有南沙资讯科技园、南沙科技创新中心、中大南沙科技创新产业园、乐天云谷、卓才CIC2青年创新创业园、圆梦智谷创客家园、佰仟万企业孵化器、雏鹏锂电装备产业园等8个孵化器,其中南沙资讯科技园获得市级孵化器认定。目前区内共有2个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落户我区。三是产业优势,南沙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已形成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发展的产业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平台支撑。四是政策优势,南沙被定为国家自贸试验区、广州城市副中心和国家科技创新示范区,相关的配套政策为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保障。五是环境氛围优势,近年来南沙区委、区政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推动南沙新一轮发展形成共识,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产业政策、人才政策和科技创新鼓励措施。科技创新呈良好发展的势头,2016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4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提高到55.2%,新增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59家,同比增长146%。完成了国家物联网标识平台南沙根节点和国家锂离子动力电池工艺装备技术基础服务平台一期建设,智慧城市联合研发中心、中山大学生物医药与精细化工研究院等平台建设顺利推进。在国际科技合作方面,香港科大霍英东研究院与德国得拜罗伊大学等国际知名科研机构共建了超轻高强材料联合研发中心等5个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近年来,在南沙举办了“广州百万奖金国际创业大赛”,共吸引国内外400多支创业团队参赛,对促进区内科技创新进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应看到,区内科技创新资源、科研力量较深圳等地区仍存在差距,与南沙开发建设发展还未能同步。一是孵化培育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全区已建设的8个孵化器中,暂无孵化器通过省级或国家级孵化器认定,南沙置业公司等区属国企投资建设了南沙科技创新中心等科技企业孵化器,但总体资金投入不高,还尚未形成成果转化良性循环,孵化器运营模式也相对单一,主要还是依靠收取场地租金的传统运营模式,作为孵化器的主要收入来源,较少开展专业增值服务、股权投资等现代运作模式,无法提供科技金融、技术、市场、人力、法律等一揽子服务。二是创新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由于南沙离市区较远,交通配套还不完善,对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的吸引力不足,加上现有创新创业服务能力还比较弱,未能满足企业在人才公寓、创业导师、科技服务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需求。三是人才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区虽然已经出台了《集聚高端领军人才和重点发展领域急需人才暂行办法》等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措施,但主要还是针对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为主,对中层骨干科技人员支持力度有限,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才扶持政策,集聚各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南沙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思路

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战略,大力推动南沙新区与港澳科技联合创新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打造科技成果产业化合作平台,带动南沙科技创新资源向产业链高端集聚。

(一)南沙区平台建设的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家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的关键作用。

2、政府引导。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政府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

3、机制创新。充分运用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新理念,建立创新要素充分融合、分配的新机制,充分发挥资本、人才、服务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催化作用,通过成果价值的市场化合理评价机制,探索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模式。

4、协同发展。围绕南沙区“低碳产业、国际服务、生态居住”的功能定位,按照互利共赢、错位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南沙新区和香港、深圳的优势资源,依托珠三角先进制造业的工业基础,融入粤港科技创新带建设。

 

(二)重点解决好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三重门”

一是科技成果供需之间无搭界之门: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不对称,一方面成果走不出实验室,部分有商业价值的科技成果“藏在深山人未识”;另一方面,需要科技成果的企业“千呼万唤”盼不来。搭建好供需间交流平台和顺畅机制,促使双方形成“供需平衡”。二是科技成果与开发环节无衔接之门:成果产业化是系统工程,中试阶段是衔接科技成果与产业化的主要环节,研发机构的项目经费不涵盖中试开发等后续费用;而企业也不愿意承担中试等开发风险。故要借助市场的有效机制促使“首尾衔接”。三是产学研之间合作无顺畅之门:产学研各方对成果价值衡量和利益分配难达成一致。要借助“互联网+科技大市场”等多项机制实现“产研融合”。

三、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建议措施

(一)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环境

根据科技转化规律制定一系列创新性、突破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并从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加强重大科技成果奖励等方面改革科技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在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中的激励与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才扶持政策,对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骨干人员给予资助,营造我区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增强高端创新资源集聚能力和创新驱动发展能力。进一步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相关政策,为科技创新骨干人才在居留和出入境、安居、子女入学、配偶安置以及医疗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优化生活配套设施,打造宜居宜业生活工作环境,让科技创新骨干人才愿意来南沙,愿意留南沙。

(二)构建科技成果协同转化机制

围绕产业链构建创新链,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为区内各环节机构提供精准对接服务。联合港澳设立产学研创新联盟,加强与港澳在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科技服务业的合作,促进与港澳技术、人才、产业等创新资源深度融合。整合、集聚科研单位、孵化器、产业园区等链条单位,大力引入新项目,形成规模效应和生态圈基础。推动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实验室或研发中心,建立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协同创新机制,推动科研成果与南沙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依托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等机构,加速智能产业技术在南沙集聚,打造粤港澳三地创新创业青年交流平台,积极支持香港科大继续在南沙举办“百万奖金创业大赛”、南沙区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和高峰论坛等活动,从政府层面提供资金等方面支持,引导社会开展创新创业大赛活动,聚集创业投资、金融等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创业导师和培训机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法律、知识产权、投融资等创业辅导与服务。

(三)以成熟项目拉动科技成果转化

珠三角塑膜产业每年约有29万亿,占全球市场的40%。霍英东研究院已开展相关项目的前期对接,并得到行业世界级人才、国家级院士的关注。借助珠三角最大传统产业基地优势,及早整合相关机构,以产业受惠作为辐射,打造南沙区科技成果转化的品牌,并发挥好区内企业在自动驾驶、半导体原件、传感器初具影响的优势,形成推力,进一步加大南沙集聚科技创新的吸引力。

(四)加强国际科技合作

国际合作是国家赋予南沙新区的使命。建议发挥区位优势,进一步拓宽国际科技合作地域范围,深化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合作。以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吸引港澳高校及其行业带头人参与各类科技研发平台、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继续依托霍英东研究院,吸引粤港台重点高校高端人才,促进产业技术集聚,通过霍英东研究院平台,与国际领先研发团队展开对接,洽谈引入一批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加强与独联体国家的科技合作,依托南沙新区东欧国际技术与产业合作中心的国际合作资源,重点搭建南沙新区与东欧国家在技术引进、人才引进、技术孵化、信息服务和经贸服务等方面的合作平台。加强对港澳地区关于科技行业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政策和标准规则进行深入研究,促进科技发展要素在港澳与南沙之间的流动。如可考虑在南沙枢纽区块建设加速器,主要承接香港科学园毕业并有意开拓内地市场的科技企业。加快推进广州超算南沙分中心建设,促进南沙与香港在超算应用推广方面实现更紧密合作,为港澳企业提供大数据研究分析及信息挖掘技术服务。

(五)强化多元化科技资金投入

资金是科技成果转化的血液。发挥政府资金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引导作用。区政府加快设立创业投资引导、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等专项资金,引导支持区域重点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市场化供给渠道。发展、培育天使投资人和创投机构,支持初创期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利用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平台,为小微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拓展融资渠道。让互联网金融机构参与科技成果的立项评审、转化开发、成果转让等具体操作,发挥好对科技成果的市场检验和把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