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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发布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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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康远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你司驾驶员沈登松驾驶的粤ACM348厢式货车在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段因车辆故障停车在路边维修期间,被一辆重型牵引车追尾,造成沈登松死亡、1名流动维修员重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我局于8月1日对你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场发现你司存在交通违法治理不力、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9个安全整改事项。鉴于你司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已连续三年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等有关规定,将你司存在交通违法治理不力、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事故隐患由一般事故隐患升级为重大事故隐患,于2023年8月9日对你司提出立即停工整改的工作要求,并于2023年10月8日被纳入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期从2023年10月9日至12月7日。但截至目前,你司仍未执行我局提出的停工整改工作要求,也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现按照《广州市南沙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实施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期限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9日。挂牌督办期间,你单位应按如下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督办要求
(一)制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需整治的主要问题、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整治工作目标和任务、整治工作步骤和措施等。
(二)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应专门组织对本单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和提出整治工作措施;分管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应亲自部署、研判、督办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应落实整治工作经费,保障整治工作正常开展。
(三)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认真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整治;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有力监管;对本单位所有营运车辆、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闭环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从本挂牌督办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每15天向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书面报告一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二、督办解除方式、程序
如你司已经按上述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并取得如下成效:
(一)挂牌督办期限内,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二)本单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得到强化,对遏制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明显作用;
(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工作明显重视,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名下营运车辆、驾驶员连续30天内未发生疲劳驾驶、超载、冲红灯、超速、遮挡号牌、闯限行、逆行、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未被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负面情况通报,无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等。
你司可在挂牌督办期限届满前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解除挂牌督办申请书、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和整治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等。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经核查符合以上条件的即解除挂牌督办。如你司在规定期限内确实无法完成整改的,可在整治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在督办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摘牌的,我局将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消除,经延期整改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将提请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跟踪督办联系人
解除挂牌督办及延期申请材料请提交至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蕉门公交总站办公楼4楼,联系人:冼志樑,联系电话:020-34683909。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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