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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开

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广州市集力物流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发布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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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集力物流有限公司:

  你司被市公安机关通报存在车辆及相关人员未按规定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资格,未经公安机关道路运输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情形。经我局执法人员在2023年11月29日对你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场发现你司存在6个安全事故隐患,其中一个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我局对你司签发《责令立即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司自2023年12月8日起停运整改。根据《广州市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对你司挂牌督办程序进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期限从即时起至2024年4月9日。

  一、督办要求

  挂牌督办期间,你单位应按如下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需治理的主要问题、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治理工作目标和任务、治理工作步骤和措施等。

  (二)加强对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应专门组织对本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和其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和提出治理工作措施;分管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应亲自部署、研判、督办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应落实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三)扎实开展治理工作。认真按照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有力监管;对本单位所有营运车辆、从业人员全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闭环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从本挂牌督办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每15天向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书面报告一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二、督办解除方式、程序

  如你司已经按上述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并取得如下成效:

  (一)挂牌督办期限内,本单位未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和未再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

  (二)本单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得到强化,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和查验制度;

  (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工作明显重视,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名下营运车辆、驾驶员连续30天内未发生疲劳驾驶、超载、冲红灯、超速、遮挡号牌、闯限行、逆行、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未被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负面情况通报,无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等。

  你司可在挂牌督办期限届满前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解除挂牌督办申请书、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和整治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等。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经核查符合以上条件的即解除挂牌督办。如你司在规定期限内确实无法完成整改的,可在整治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

  三、跟踪督办联系人

  解除挂牌督办及延期申请材料请提交至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蕉门公交总站办公楼4楼,联系人:冼志樑,联系电话:020-34683903。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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