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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开

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许可证逾期未延续企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通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发布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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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截至2023年10月31日,我区共有3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见附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上述企业相关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上述企业名下共1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见附件2)。

  上述企业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注销的证件交回至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1-2层)

  特此通告。


  附件: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企业清单(截至2023年10月31日)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企业名下车辆清单


  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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