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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发布日期: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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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截至2022年5月31日,南沙区共有2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超过180天未投入运力(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依法撤销上述企业相关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上述企业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撤销的证件交回至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特此公告。
附件:超过180天未投入运力企业清单(截至2022年5月31日)
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唐杰波,联系电话:3468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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