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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发布日期: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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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截至2022年5月31日,南沙区共有5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见附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依法注销上述企业相关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上述企业名下共23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见附件2)。
上述企业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注销的证件交回至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特此公告。
附件: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企业清单(截至2022年5月31日)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企业名下车辆清单
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唐杰波,联系电话:3468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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