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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发布日期: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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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广州祥骏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见附件),均到期未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延期手续,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自然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的规定,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对上述4家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配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名单
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
2021年5月19日
(联系人:冼志樑,联系电话:3468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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