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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友好评价标准正式实施!全国首批气候友好型企业绿色债券共计13亿元在广州南沙新区成功发行

来源: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4-07-30 【浏览字号 : 浏览次数:-

  《企业(项目)融资气候友好评价规范》(DB4401/T 265—2024)(以下简称“《规范》”)于7月24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是全国首套“穗港澳”三地机构参与制定的气候投融资地方标准,是广州市南沙区以应对气候变化为主题,携手港澳面向世界、融入世界的重要举措。

  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推动下,近日,南沙融资租赁企业广东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租赁”)及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根据《规范》分别公开发行两个“全国首单”共计13亿元的绿色债券,服务于气候友好型企业项目。目前,发行主体均已纳入粤港澳大湾区气候投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gbacifp.com),且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支持平台内12个大湾区项目,项目累计投资额超420亿元。该批发行的绿色债券是南沙新区积极响应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更是助力大湾区气候金融标准协同的有效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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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项目)融资气候友好评价规范》(DB4401/T 265—2024)


  一、能源租赁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能源租赁成功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该绿色债券共募集资金3亿元,发行期限3年,票面利率2.25%,且创近十年全国同行业同资质同期限中期票据发行利率新低。

  能源租赁是广东能源集团旗下控股的子公司,依托集团能源产业大发展的规划,紧紧围绕风电、光伏、抽水蓄能、储能等清洁能源开展投融资业务,统筹绿色金融与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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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越秀租赁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三期)

  越秀租赁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三期)。该绿色债券共募集资金1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2.14%,期限5年票面利率2.25%。

  越秀租赁主动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30·60”战略部署,积极支持户用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业务,从产品、资金、系统、人才等多维度发力,形成多元化、多样化分布式光伏的综合产融产品,积极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百县千镇万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战略及南沙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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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沙新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推动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培育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目前已出台全国首个“气候融担”贷款产品、全国首个气候保险产品“欧盟碳关税价格指数保险”、全国首支公募碳中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广东省同业首个气候金融创新产品“绿色气候贷”等。通过常态化举办气候投融资品牌系列活动,打造政银企“朋友圈”,充分发挥气候投融资力量助推绿色新质生产力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的工作成果成效。

  下一步,南沙将继续充分发挥气候投融资平台全链条、全周期综合服务优势,引导更多企业、机构共同参与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以《规范》为导向持续推进气候投融资与融资租赁业务的创新融合。以此次债券成功发行为契机,持续扩大绿色债券的规模与影响力,为更多绿色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助力绿色债券市场快速增长,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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