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沙海事处发布日期:2024-04-25 【浏览字号:大中小】浏览次数:-
受灾害性飑线天气影响,近期强降雨及大风天气频繁,对船舶安全带来极大影响。广东海事局于4月20日1800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应急响应。按照广东海事局关于加强当前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切实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南沙海事处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加强汛期雷雨大风天气辖区水上安全监管。
南沙海事处结合“远程+现场”监管力量:一是通过监管指挥系统、VHF、电话等方式,加密预警信息播发频次,提醒辖区船舶采取安全措施,及早做好防御工作;二是通过微信群、电话一对一通知,督促码头、临时装卸点、水工单位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醒、督促船舶做好安全工作,不得冒险作业、靠离泊;三是重点关注涉客船舶、单位,确保高速客船、电动客船、渡口渡船不超抗风能力开航,必要时采取停航措施;四是加强辖区电子巡航,密切监控桥区、重要航路、客运码头、渡口等关键水域,纠正船舶“多船并靠”,防范船碰桥、走锚、擦碰等事故发生;五是通过VHF呼叫、现场派发安全告知书等方式,提醒锚泊船舶勤测船位,检查好缆绳和锚泊设备,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值班。
接下来,南沙海事处将继续密切关注辖区天气变化,加大监管力量投入,持续做好汛期雷雨大风天气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通讯员:洪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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