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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次!联合劳动监察部门开展海事劳工检查

来源:南沙海事处发布日期:2024-01-05 【浏览字号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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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月27日,在广州海事局监管三处的精心安排和指导下,南沙海事处联合南沙区龙穴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走进南沙港区,对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所属“万顷沙”轮开展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并向船员宣讲了海事、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这是广东地区首次由劳动保障监察和海事执法人员联合开展的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开创了海事劳工公约履约新模式。

  联合检查期间,执法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照《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海事劳工条件现场检查清单》对该轮进行了逐项检查,对该船工作场所、生活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现场巡查,同时按照海事劳工公约规定对船员年龄、劳动合同(船员协议)、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构成体面劳动的管理台账进行核查,并对一定数量的船员进行访谈。联合检查组指出了该轮的一些具体问题,并要求该船采取积极行动限期整改,更好地为船员海上工作生活提供保障、维护海员的合法权益。

  广州海事局积极做好船员权益保障工作,2023年共对215艘次船舶开展劳工检查,同时成立了广州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工作站和南沙海事劳工女子检查队,打造专业化的劳工检查队伍。下一步,广州海事局将以本次联合检查为契机,继续探索劳工条件检查联合执法,进一步积累检查经验、提高检查水平、形成执法合力,切实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 是国际劳工组织于2006年出台的综合性海事劳工公约,于2013年8月20日正式生效。该公约主要规范了船员任职资格、就业条件、招募和安置机构的经营 管理活动、在船上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明确了船东应对船员承担的责任、成员国应履行的职责等多方面的内容,旨在为船员争取更好的工作环境,实现船员体面工作 和生活。该公约于2016年11月12日正式对中国生效。海事劳工条件检查是督促落实《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的一个重要手段。

  (通讯员:潘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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