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0-08-03 【浏览字号:大中小】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推动黄阁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落实,7月23日,结合“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南沙区人大黄阁联组代表、黄阁镇人大代表联合黄阁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就黄阁镇《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现场。
执法检查现场。
检查组一行到东昊山庄、海港酒家、新鸿基市场,就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违法滥食情况进行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听取黄阁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关于《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就《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据了解,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蛇、禾花雀、竹鼠这些都属于陆生野生动物范围,严格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而中华鳖、乌龟、牛蛙、美国青蛙等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可以养殖、食用。(黄阁镇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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