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0-03-20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南沙司法所快速调处,成功化解一起因疫情期间复工问题所产生的农民工群体性纠纷,帮助企业和工人协商解决纠纷,促进企业迅速恢复正常生产。
3月4日,30余名工人聚集在中铁八局项目部,阻扰项目施工。南沙司法所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据悉,纠纷起因为包工头杨某未能按口头约定时间召集足够的工人按时复工,所以施工单位中建八局已另外请人复工,但杨某召集的32名工人已陆续从湖南、四川等地来到南沙。32名工人认为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自己不能工作,要求施工单位解决往返程路费、在南沙期间的误工费以及回家后14天隔离期的误工费,误工费按500元/天计算,共计人民币50万元。施工单位同意支付32名工人的往返程路费、在南沙期间的误工费(按100元/天的标准支付),以及承担工人在工地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但由于双方在误工费上分歧较大,矛盾进一步激化,已影响了企业正常开展生产。
南沙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展背对背调解,按《疫情期间法律知识指引》向工人解释此种情况下不属于劳资纠纷,工人未提供实际劳动,若按500元/天计算误工费施工单位将面临巨大资金压力,劝导工人适当降低误工费用。而对施工单位则采用换位思考调解法,建议施工单位站在工人角度思考问题,酌情提高误工费用。
经过南沙司法所工作人员两天坚持不懈的调解,最终,双方于3月5日签订协议,由施工单位支付32名工人的往返程路费、在南沙期间的误工费(按200元/天的标准支付),以及承担工人们在工地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总计8.6万元。在南沙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施工单位当场将各项费用支付给工人。
近期,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为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南沙司法所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组织各村居调委会逐村逐户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摸底排查,特别是对涉疫纠纷、疫情期间劳资纠纷,做到主动介入、有效控制、及时化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为提高调解人员对涉疫纠纷的调解能力,南沙司法所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知识问答》派发到南沙街各调委会,敦促各调解员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南沙司法所还定期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交流学习会议,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势的能力。(照片陈景文摄)
南沙司法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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