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沙海事处发布日期:2026-09-04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式迈入“法典化”时代。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对船舶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应急处置等监管职责进行了系统性重塑。连日来,南沙海事处积极行动,紧盯供受油作业和清污作业等重点环节,加大宣贯力度和现场检查力度,全力推动法典要求在辖区落地见效。
9月3日,南沙海事处龙穴海巡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到南沙港区,对“溢沣润XX”轮加油作业开展现场监管。执法人员登轮后,重点核查了船舶供受油作业计划申报情况、防污染设备配备及运行状态、作业期间值班值守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对船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进行了现场问询。针对加油作业中可能存在的油品泄漏风险,执法人员逐一检查了输油管系连接部位、阀门密闭性和应急切断装置有效性,督促作业各方严格落实防溢流、防渗漏措施,确保作业全过程安全可控。
下一步,南沙海事处将持续加大现场巡查与电子监控力度,对供受油作业和清污作业实施重点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与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全力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和水域环境清洁。
(通讯员:祝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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