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政务动态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全区畜禽养殖场(户)及饲料兽药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提醒

来源: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6-06-03 【浏览字号 : 浏览次数:-

  当前正值高温高湿季节,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显著上升。为切实防范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处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46768-2025)等要求,现就南沙区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发布如下安全提醒:

  一、有限空间场所分类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可以进入作业、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包括类似场所)。具体包括:

  (一)畜禽养殖类有限空间(事故高发)

  1.沼气池系统厌氧发酵罐、储气柜、进料池、出料池、沼液池、水封池等。

  2.粪污处理设施:氧化塘、化粪池、粪污收集池、沉淀池、排污沟(暗渠)、粪液暂存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窖)、封闭式粪污处理车间、立式好氧发酵罐等。

  3.养殖舍内密闭空间猪圈、牛舍、鸡舍下方的地下粪沟、粪道、通风不良的污水处理间等。

  (二)饲料及兽药生产类有限空间(隐蔽风险)

  1.原料储存设施:原料筒仓、豆粕仓、玉米仓、麸皮仓、粉料仓等。

  2.生产工艺设备:混合机内部、发酵罐、糖化罐、液体储罐、冷却塔内部、除尘器灰斗、管道检查井等。

  3.地下或半地下构筑物:地下配料地坑、提升机地坑、卸粮坑、地下电缆沟、消防水池、雨水收集池等。

  (三)其他辅助设施

  1.污水处理站的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污泥浓缩池等。

  2.锅炉房烟道、脱硫塔内部、除尘设备内部等。

  3.长期封闭的仓库、地下室、地窖(如青贮窖、辅料储存窖)等。

  二、核心安全危害

  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存在以下危害,具有突发性强、无预警、伤亡率高的特点:

  (一)缺氧窒息

  1.原理:畜禽粪污发酵、有机物腐烂会消耗氧气,导致有限空间内含氧量降低。

  2.后果:氧气含量低于19.5%(体积分数)即进入缺氧状态,可造成呼吸困难;低于9%时短时间内可导致人员失去知觉甚至死亡。

  3.特点:部分气体无刺鼻气味,人员难以察觉,一旦感觉不适已基本丧失自救能力。

  (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1.硫化氢(剧毒):主要存在于粪污池、化粪池、沼气池、沼液池、污水处理池。10mg/m³即达到职业接触报警值;超过10mg/m³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超过150mg/m³造成永久损害;超过1390mg/m³可导致瞬间猝死(“电击式”死亡)。低浓度有臭鸡蛋味,高浓度瞬间麻痹嗅觉。

  2.氨气:主要来自粪尿分解。30mg/m³即达到职业接触报警值;超过30mg/m³ 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超过430mg/m³造成永久损害;超过1750 mg/m³会危及生命。

  3.甲烷(沼气):无色无味,主要造成缺氧窒息,是沼气相关作业首要致死原因。

  4.一氧化碳:可能来自锅炉、发电机尾气倒灌。职业接触报警值为30mg/m³。

  (三)易燃易爆

  1.甲烷在有限空间内积聚浓度达到5%~15%(体积分数)时,遇明火或静电可能发生爆炸。

  2.可燃性气体(甲烷等)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爆炸下限(LEL)的10%即为报警值。

  3.饲料粉尘、谷物粉尘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静电、电气火花亦可引发爆燃或爆炸。

  (四)物理危害

  1.淹溺:液体粪污液位较高,人员作业时可能发生淹溺事故。

  2.高处坠落:有限空间较高(如立式发酵罐、高位池),人员作业时可能发生高处坠落。

  3.机械伤害:有限空间内存在运转的机械设备(如搅拌器、输送带),人员作业时可能发生机械伤害。

  (五)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一人遇险,他人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擅自进入施救,往往造成多人连续中毒、窒息死亡,这是有限空间事故最惨痛的教训。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防范(作业准则)

  严格执行“作业前准备—作业中保护—作业后恢复”全流程管理,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

  (一)作业前准备

  1.建立台账与警示标识

  一是对场区内所有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包括名称、位置、主要危险因素等),并及时更新。

  二是有限空间出入口等周边醒目位置设置“有限空间 危险 未经许可禁止进入”等安全警示标志;多个有限空间集中区域应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

  2.物资储备与设备检查

  一是配备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等)、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防爆照明灯具、三脚架等。

  二是气体检测报警仪应符合GB12358要求,每年至少检定或校准1次,作业前检查零值准确。

  三是呼吸器气瓶应在检验有效期内。

  3.照明灯具

  一般有限空间不超过36V;金属结构内不超过24V;积水、结露等潮湿环境不超过12V。

  4.人员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1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操作流程、防护用品使用、应急处置、事故案例等。

  5.作业审批

  作业前必须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和本单位作业审批人批准后方可作业。涉及发包作业的,还应经发包单位审批人批准。严禁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6.安全交底

  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内容、分工、危险因素、安全措施、应急处置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确认。

  7.隔离与清理

  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物料、能量、设备应采取隔断、封堵、关闭、移除等隔离措施,并上锁挂牌或设专人看管。

  有限空间内残留物料可能产生危害的,应提前清空、清洗或置换。

  8.通风与气体检测

  (1)自然通风:开启出入口及其他与外界连通的设施,在有限空间外上风侧进行自然通风。

  (2)初始气体检测:使用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从入口开始沿进入方向(竖直由上至下、水平由近至远)检测。检测点竖直方向不少于3个(上、下点距顶部/底部不超过1m),水平方向不少于2个。

  (3)检测项目:至少包括氧气、可燃气体(甲烷)、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气等其他气体根据实际可能存在的种类补充检测。

  (4)检测记录:如实记录检测位置、时间、气体种类及浓度,经检测人员签字归档。

  (5)作业环境安全判定标准(必须同时满足):

  氧气含量:19.5%~23.5%(体积分数);

  可燃气体浓度:≤爆炸下限(LEL)的10%;

  有毒有害气体浓度:≤GBZ2.1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硫化氢≤10mg/m³,氨气≤30mg/m³,一氧化碳≤30mg/m³);

  初始检测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机械通风,通风后再次检测,直至合格方可作业。

  9.机械通风

  使用移动风机与风管,向有限空间内输送清洁空气,严禁使用纯氧或富氧空气。

  仅有一个出入口时,风管末端置于有限空间底部但不触及底部;有两个及以上出入口时,送风靠近作业人,排风远离作业人。

  10.个体防护

  气体检测合格且作业过程中气体浓度保持稳定时,作业人应携带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逃生呼吸器(或自给闭路式氧气逃生呼吸器)。

  作业过程中可能缺氧或有毒气体浓度突然升高时,作业人应穿戴全身式安全带、系安全绳,并佩戴供气式长管呼吸器(或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正压式自给闭路压缩氧气呼吸器)。

  必须佩戴安全帽,并根据作业环境穿着防静电工作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按GB39800.1配备)。

  (二)作业中保护

  1.进入确认。作业负责人确认作业环境、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设备工具均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允许作业人进入。

  2.持续通风。作业过程中应持续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持续机械通风:

  (1)初始检测不合格;

  (2)作业中可能缺氧;

  (3)可燃或有毒气体浓度可能突然升高;

  (4)进行清淤、涂装、焊接等可能产生危害的作业。

  3.实时气体监测。作业过程中应对作业人活动区域进行实时气体监测,每15分钟记录1个瞬时值。一旦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作业人应立即中断作业并撤离。

  3.安全防护。作业人正确佩戴和使用空气呼吸器、安全绳、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安全绳一端系在作业人全身式安全带上,另一端由监护人握持或固定在外部锚点。

  4.现场监护。作业期间应设置2人及以上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识,在有限空间外全程持续监护,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密切关注作业人状态和气体检测数据,保持有效信息沟通(对讲机、绳索信号等)。发现异常立即发出撤离警报,协助撤离,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作业中断管理。作业中如遇作业人身体不适、设备失效、监护人下达撤离命令等情况,应立即中断作业并撤离。中断期间在出入口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临时封闭措施。再次进入前必须重新进行气体检测和作业环境判定。

  (三)作业后恢复

  1.人员清点:确认所有作业人员已安全出离有限空间。

  2.设备工具清点:确认所有设备和工具已带离有限空间。

  3.关闭出入口:关闭有限空间出入口及盖板。

  4.解除隔离:作业前采取的隔离措施(上锁挂牌等)应解除。

  5.清理现场:拆除作业区域封闭隔离设施,撤离现场。

  6.完工验收:作业负责人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完工验收表》,签字确认归档。

  四、分场所作业专项要求

  (一)畜禽养殖场(沼气池、化粪池、粪污池)

  1.清池、检修、出料前必须充分通风排气,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

  2.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全身式安全带、系安全绳,绳头交由池外监护人牢固握持。

  3.沼气池周边严禁堆放柴草、饲料袋等易燃物,照明必须使用防爆手电。

  4.发现沼气管道泄漏,先开窗通风、关闭气源,再检修,严禁用明火检漏。

  5.日常巡查仅在池口观察,不得探头久留,严禁在池口休息、玩耍。

  (二)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筒仓、地坑、混合机等)

  1.进入筒仓、地坑、混合机前,必须执行 “上锁挂牌” 制度,切断动力源,防止设备意外启动。

  2.长期未清理的原料仓、粉尘收集器,必须先通风、检测粉尘浓度,防止粉尘爆炸。

  3.清理提升机地坑、卸粮坑时,注意防止物料坍塌埋压,同时检测有毒有害气体。

  4.发酵罐、液体储罐进入前,必须排空、清洗、置换、检测,必要时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5.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中的有机溶剂储罐区,应特别注意防静电、防泄漏。

  (三)污水处理设施

  1.调节池、厌氧池、污泥池等区域应设置永久性警示标识,加盖或设置护栏。

  2.日常巡检注意风向,不在下风向长时间停留。

  3.泵房、阀门井等半封闭空间,作业前必须检测有毒气体。

  五、应急处置

  (一)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

  畜禽养殖场(企业)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救援人员职责、物资、响应流程等,并每年至少演练1次专项预案,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现场处置方案。

  养殖户应主动了解有限空间风险,留存当地急救中心(120)、火警(119)联系方式,作业前与监护人员约定好沟通信号及紧急救援方式。

  (二)紧急救援流程

  1.出现头晕、恶心、乏力、呼吸困难: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至通风良好处,必要时就医。

  2.人员昏迷或失去意识:

  第一步:立即加大通风,不得贸然进入。

  第二步:迅速拨打119、120寻求紧急援助,同时报告企业负责人或户主。

  第三步:优先采取有限空间外救援(使用三脚架、绳索、长杆等)。

  第四步:确需进入救援的,必须采取机械通风,救援人员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并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严禁盲目施救。

  第五步: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后,如无呼吸心跳,立即进行心肺复苏,直至专业医护人员到达。

  3.发生气体燃烧、爆炸:立即切断气源、电源,疏散周边人员,远距离报警,切勿盲目扑救。

  六、日常管理与宣传

  (一)有限空间管理。各养殖场、饲料兽药企业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并在入口处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和风险告知牌。

  (二)安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晓风险、掌握基本救援技能,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三)发包作业管理。委托第三方作业的,必须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职责,发包单位应进行作业审批和现场安全检查。

  (四)防护设备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气体检测报警仪、呼吸器等按规定定期检验、检定、校准,确保完好有效。

  (五)禁止行为。严禁未经培训、未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严禁老人、儿童、醉酒或身体不适人员靠近或进入有限空间。

      (六)周边宣传。加强对周边居民、临时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