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沙海事处发布日期:2025-03-20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关于集装箱重量验证管理要求,防范因申报不实或集装箱超重引发船舶稳性失衡、结构损伤及码头桥吊坍塌等重大安全风险,3月11日,南沙海事处在专项执法行动中依法查处2起船载集装箱验证重量与实际不符行为。
南沙海事处龙穴海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VGM数据核查时,发现拟交付国际运输的2票载货集装箱数据异常。执法人员随即赴南沙二期码头开展现场核查。经采用“整体称重法”进行测量,箱号“CAAUXXXX”的集装箱实测总质量为33045kg,超出其最大核准载重量32500kg;箱号 “TCKUXXXX”的集装箱实测总质量33340kg,超出其最大核准载重量32500kg,并且与托运人申报的32300kg误差达1040kg。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七条关于“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不得超过5%或1吨”的规定。
经调查,涉事托运人为降低运输成本、提升托运效率,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实际称重、虚报瞒报等行为。目前案件已进入行政调查程序。南沙海事处同步完善“申报核 查+现场抽检+智能监控”全流程监管机制,加强对航运公司、代理的宣贯培训,重点解读SOLAS公约和海事法规要求,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此次执法彰显南沙海事处履行《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缔约国义务、维护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的履职成效。下一步,南沙海事处将持续深化船载集装箱安全监管,为交通强国建设贡献海事监管创新经验。
(通讯员: 黎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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