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沙海事处发布日期:2025-03-20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要求,南沙海事处持续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于近日成功查获一起危险货物瞒报案件,有效保障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南沙海事处龙穴海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借助“危险货物智能快筛程序”,在对船舶载货舱单进行智能分析时,发现一票申报品名为“石油树脂”的货物数据存在异常。通过系统风险预警与人工二次核验,初步判定该货物可能存在瞒报嫌疑,随即赴现场进行查验。
南沙海事处联合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实施开箱检验,经现场取样及实验室检测确认,该货物实际为《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定义的第3类危险货物——易燃液体(联合国编号UN1993,正式运输名称:易燃液体,未另作规定的,烃类化合物)。该货物托运人未依法履行危 险货物申报义务,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目前,南沙海事处已依法对涉案托运人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后续将依据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本案的查处彰显了智慧监管与协同执法的叠加效应,有力震慑了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违法行为,为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构筑坚实屏障。
(通讯员: 黎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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