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海事处联合港务部门开展特别时期涉客船舶安全检查

为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特别时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要求,加强涉客船舶安全监管,强化重点时段水上交通安全协同管理,进一步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7月16日,南沙海事处联合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到广东南沙虎门汽车渡轮有限公司开展涉客船舶联合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该公司负责人关于重点时段船舶运营、旅客发送,以及公司管理情况方面的汇报。随后对照上级安全监管要求,检查该公司所属的“蕉门”轮、“横档”轮等客运船舶安全状况及日常营运情况。现场通报了检查问题并要求公司限期整改。
检查期间,海事部门对涉客船舶营运公司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观念,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二是积极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警示行动,日常运营中要防止员工、乘客发生工伤等意外,确保船舶航行安全;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保障措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四是多渠道收集气象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通过电话、群消息等方式将最新气象状况通知到客运船舶,督促严格落实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强降雨等天气导致能见度不良时,使用安全航速,严格遵守航行规定。
下一步,南沙海事处将继续加强辖区涉客船舶和企业的安全检查,加大水上从业人员安全宣教培训力度,不断压实责任,全力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通讯员:谢红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