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沙区委社会工作部发布日期: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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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2022〕116号)要求,结合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缺额情况,拟委托符合资质的单位协助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共17人的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社会工作部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南沙区2024年第一批社区专职工作
人员招聘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5,000.00元(人民币拾肆万伍仟元整)。
费用为总价包干形式,经费开支应当符合广州市以及南沙区有关经费文件规定,无相关文件标准的应当符合市场价(付款进度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三)服务期限:3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项目服务内容
1.组织公开报名。在南沙区人民政府网、南沙优聘网等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及人数、条件、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资料等事项;设计开发网络报名系统,接受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等。
2.组织笔试。向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通知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布置笔试场地;设计笔试试题并按报考人员数量印刷试卷;安排人员做好现场秩序维护、笔试监考、试卷评卷等工作。
3.组织面试。按规定对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明确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核;统一落实面试场地,配置面试设备;设计面试试题;安排人员维护面试现场秩序,做好有关后勤保障等。
4.其他。按照合同约定的其他协助服务内容。
三、经费拨付方式
(一)第一期款项。自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拨付项目总额的50%。
(二)第二期款项。中标单位出具总结报告,经确认项目实施工作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拨付项目余款。
中标单位须在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社会工作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10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参与报价单位资质
依法登记具备独立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以及人力资源招聘资质,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熟悉招聘工作流程,掌握政府购买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中标单位确定
(一)截止报名时间,本次询价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社会工作部重新组织询价。
(二)项目报价高于项目控制价,或无书面合理说明但报价低于项目控制价70%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的材料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方案完整,并有一定操作性。
(五)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方案及机构效能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最高者确定为项目中标单位。
(六)若两家或以上的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再次报价受本公告第五点第(二)款限制。
六、报价资料提交
(一)报价截止时间:拟参与报价的单位请于9月24日18: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要求:报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一式肆份,并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方案、报价单(含费用明细)、报价单位基本情况、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同类型项目经验等相关内容,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为联系人则只需提供其本人的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并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骑缝公章或未按规定提交份数等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寄出日期需在公告期内,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303室,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39054603,邮编:511458。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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