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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港湾街道东井村水井坡水井出租项目交易公告(网上竞投)

来源:港湾街道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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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湾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受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东井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9月25日(周三)上午10:00在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zns3z.com)对东井村水井坡水井出租项目(项目编号:东井村交﹝2024﹞00005号)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水井,面积:约40㎡;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港湾街道东井村水井坡;

  (三)资产使用范围:水井管理;

  (四)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

  1.产权证:  无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无  ;

  3.其他:  无  ;

  (五)租赁/承包期限:2年,免租期:无;

  (六)交易底价:120,000.00元/宗/年(含税);

  (七)交易方式:网上竞投,竞价阶梯为1,000.00元/宗/年,每次增幅为1,000.00元/宗/年或1,000.00元/宗/年的整倍数,报价不设上限;

  (八)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收取,每期的前5天内交付当年租金;

  (九)租金递增方式:无;

  (十)缴纳交易保证金流程:

  1.交易保证金为¥100,000.00元,以转账形式于2024-9-13至2024-9-24(17:00前)缴纳至开户银行,各竞投报名人可在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zns3z.com)进行注册及报名。

  2.交易保证金账号:系统随机生成(竞投报名人通过注册及报名申请后,经街道交易站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一个保证金账号对应一个竞投人)。

  3.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金洲支行,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供销合作联社。

  4.各竞投报名人凭网上随机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在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系统将以此随机账号识别竞投人身份。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竞投人承担后果,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东井村交﹝2024﹞00005号东井村水井坡水井出租项目交易保证金。

  5.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竞投交易。未能竞得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竞投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竞投人未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东井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十一)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20,000.00元。

  (十二)合同签订后当日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凡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权增收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1‰计算违约金,合同解除或期满后5天内完成场地清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竞投人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的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东井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对竞投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仅限本村户籍人员参与竞标及承租。

  三、报名事项

  (一)本次项目采用网上在线报名,网上在线竞价方式,竞价阶梯为1,000.00元/宗/年,每次增幅为1,000.00元/宗/年或1,000.00元/宗/年的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人可于2024-9-13至2024-9-24在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zns3z.com)进行注册及报名。

  (二)报名资料:竞投人在线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明材料(①自然人报名: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单位报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三)报名流程指引:请参看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zns3z.com),点击标题栏的“网上交易大厅”进入网上交易系统,点击右下角“温馨提示”中电子操作说明。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请各竞投报名人提前缴纳保证金,跨行转账提前24小时以上,同行(中国银行)转账提前2小时以上,否则因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而影响报名,后果自负。

  2.保证金汇款人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

  3.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所有条款,否则,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又实际报名了的,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竞投人自负。

  4.若只有一个竞投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竞得人。

  四、竞投须知

  (一)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的竞投申请人,请于2024年9月25日(周三)上午 10 时00 分至 10 时 30 分,依各自账号自行登录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zns3z.com)在右侧标题栏中下拉菜单中选择“个人中心”,点选“我的报名”,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查看报名”进行网上在线竞投。

  (二)竞投人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视为竞投人同意按底价出价。竞投人竞得后以未出价为由或因竞得人自身原因拒绝承认竞得结果的,视为竞投人放弃竞得资格,该标的物将由下一竞投人递补竞得或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竞投申请人自行负责网上交易账号安全,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完成网上竞投操作;若因个人操作、网络或者竞投操作工具(电脑、手机等)等原因导致的,不能如期地、正常地进行网上竞价操作的,后果自负。

  (四)网上在线竞投时,各竞投人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的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进行竞投,本次竞投交易启用“防秒杀”功能,规则为:竞投结束前3分钟内若有人报价,系统将自动把竞投结束时间延长3分钟,每次延长的3分钟内有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延长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最后3分钟内无人再报价时,系统才会结束竞投并显示竞投结果。即竞投结束时间不一定是原设定的时间,请注意确认竞投时间是否延长,只有显示竞投结果,才是本场竞投结束。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在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项目业主方代表、竞得人应到交易服务场所书面确认交易结果,签订《港湾街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成交确认书》,完成交易程序。

  (二)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未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东井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交易双方如果产生任何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 

  (一)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务处理造成延迟原因除外)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

  (二)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在签订合同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直接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多除少补),不再向竞得人退还上述保证金款项。

  (三)竞投结束后,竞得人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特别声明

  (一)本交易站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组织的交易行为属于代理行为,标的物现状由其权属人以书面形式向本站提供,以本交易站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本交易站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须详细了解标的物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自愿承担风险。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成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各竞投人必须确保转账的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责任由竞投人承担。竞投人如果对交易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或对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站不承担责任。

  (四)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所有条款,一旦成功报名并且成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本交易公告所有条款;无论因个人问题导致的不能正常竞价或出现其他问题的,均由竞投人自行负责。   

  (五)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交易站概不负责。

  合同存续期间,如遇国家需征收、征用、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需要收回承租方租用的商铺及所在地块,合同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搬迁并在收到通知后的两个月内完成退场。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对承租方作任何补偿,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违约违规责任 

  (一)竞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

  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二)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1.竞得标的物后两个工作日内拒绝现场签订《港湾街道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三)竞投人或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时所交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竞得人竞得本项目后,拒绝现场签订《港湾街道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四)如竞投项目未能成功交易,项目业主单位可以申请重新组织本项目资产交易,重新组织本项目交易时,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对应资产的竞投;今后属于本项目业主单位其他项目的交易活动,本项目业主单位有权不接受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参与。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东井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3602407959

  交易机构名称:港湾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133号港湾街道办事处大楼205室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39396861                    

  十一、监督方式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请如实举报。举报监督单位及电话:港湾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020-39396861。                

  


港湾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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