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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购买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宣传、咨询、填报指导和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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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穗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购买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宣传、咨询、填报指导和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服务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自主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购买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宣传、咨询、填报指导和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SZ-20240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购买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宣传、咨询、填报指导和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服务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购买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宣传、咨询、填报指导和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服务项目

 1.00(项)

详见第二章

43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12日至2025年3月31日。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响应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购买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宣传、咨询、填报指导和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服务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购买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宣传、咨询、填报指导和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服务项目):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获取磋商文件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按下述要求洽购磋商文件:

  1.获取方式:现场洽购;

  2.洽购时间: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8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3.洽购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183号美林广场商务中心A109室;

  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5.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③文件获取人授权证明(自行编制或参考本磋商文件中格式)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

  6.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磋商开始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914:00-14:30(北京时间)

  2.磋商截止及评审时间:2024年4914:3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183号美林广场商务中心A111室。

  4.磋商事宜: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磋商会,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本项目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磋商。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zwgk/ztbxx/index.html)。

  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凯翔路3号市场监管综合服务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穗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183号美林广场商务中心A109室

  联系方式:020-84901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话:020-84901212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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