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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沙·港澳女性社会创新交流项目承接机构遴选公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妇女联合会发布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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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在对接港澳、加强合作方面有着天然优势。为进一步拓展和加强南沙同港澳各界妇女和妇女组织的交流合作,凝聚巾帼力量,南沙区妇联现公开遴选社会组织承接2024年南沙·港澳女性社会创新交流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单位踊跃报名。现将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南沙·港澳女性社会创新交流项目

  二、项目服务时间

  服务周期为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项目内容

  (一)搭建南沙·港澳女性社会创新交流平台,发挥供粤港澳女性及妇女组织进行学习、交流的功能;

  (二)召开一次具有一定规模的南沙·港澳女性圆桌会议,开展日常性湾区妇女交流合作,加强合作共赢;

  (三)举办一系列南沙·港澳女性精英主题沙龙,全年不少于4次,带动覆盖不少于200人次;

  (四)发布粤港澳妇女社会创新服务内参,为粤港澳地区妇女工作服务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学习借鉴的支撑,全年不少于4期;

  (五)对整体项目实施情况要有成果性总结,社会服务创新成果在全国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刊发不少于1篇等;

  (六)其他特色内容,由各机构根据自身特色提出。

  四、项目经费控制价

  35万元以内

  五、承接机构要求

  (一)机构应在广州市各级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二)机构具有从事社会工作服务资质,历年历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格率达100%,有高校依托团队成员具有一定比例中高级职称者,有为妇女儿童服务工作经验或与港澳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机构应承诺安排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实施本项目,并提供督导服务,为项目运作提供理论咨询和实务指导;

  (四)机构动员社会资源能力强,能够有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融资能力强,能自筹资金用于开展本项目者优先考虑。

  六、报名要求

  (一)各机构如有参与意向的可于2023年12月22日18:00时前,将本机构承接项目实施方案(含详细报价),连同本机构有效的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履约能力情况、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交至区妇联。

  (二)实施方案要结合南沙区实际,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具体内容应包括机构简介,承办可行性分析,项目内容和实施计划,对项目效果的预期及经费预算等内容。

  (三)区妇联将从报送的方案中,以申报社会组织的资信和符合要求的服务方案、服务能力及合理报价为原则择优确定承办机构,并及时告知。如指定时间内申报机构数量不足或经评审认定申报机构资质不足,区妇联可适当延长承办机构申报时间。

  (四)联系人:莫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34973861;电子邮箱:nshqfl@163.com;地址: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环球中心(5栋-2)802。

  


广州市南沙区妇女联合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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