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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七三农场大沙角鱼塘(79亩)出租招标公告

来源:榄核镇发布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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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资源交易站受广州市南沙区榄核七三农场的委托,定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共资源交易站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七三农场的大沙角鱼塘(79亩)出租项目(项目编号:七三农场交﹝2023﹞00006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鱼塘,面积:79亩;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七三农场大沙角;

  (三)资产使用范围:水产养殖;

  (四)租赁/承包期限:5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五)交易底价:4000元/年/亩;

  (六)租金收取方式: 租金按年为一期收取,每期2月的月底前交付当期租金;

  (七)租金递增方式: 无递增 ;

  (八)交易保证金为¥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8日缴纳至开户银行:广州农商行广场分理处;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榄核农业开发站;账号:05091765000000098。保证金须在2023年12月18日下午4:30前实名到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参加一宗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九)合同履行保证金为以中标价计算一年的租金,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十)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5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合同期满后当天完成场地清理。

  (十一)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广州市南沙区榄核七三农场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一)本次招标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二)不准改变标的物的用途 :鱼塘(经上级部门批准的除外);

  (三)标的物范围严禁养殖猪、牛、羊、三鸟、埃及、塘鲺、鲳鱼、黑鱼等对周边环境有影响的禽畜和鱼类;

  (四)投标者对鱼塘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五)标的物范围内不准非法搭建;

  (六)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农业用地必须保持原状,不能作为他用;

  (七)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

  (八)所经营的行业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政策、消防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九)租赁期间承租人不能转租鱼塘,如需转租/转借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才能转租/转借;

  (十)所有鱼塘范围内的基耕路,不能围蔽,要保持道路畅通;

  (十一)合同签订当天应缴交一年租金及一年租金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计算);

  (十二)竞得人必须建设养殖水治理设施,确保养殖水循环使用或不超标排放,如因鱼塘尾水不达标排放而受行政主管部门警告或处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必须按要求建设环保设施,所需投入资金由承租方负责。否则,按承租方违约处理;

  (十三)鱼塘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如国家、集体征用该鱼塘地,双方应遵从国家政策和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征收征用鱼塘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占50%,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补偿外,甲方不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原公路预留用地,如遇道路扩路,乙方要无条件配合,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鱼塘之日止,若因国家或集体征收部分鱼塘等导致乙方实际使用面积减少的,乙方据实际使用面积计付租金;

  (十四)竞投人中标后,鱼塘从事水产养殖的必须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

  三、本次项目采用的竞投方式:

  (一)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只有一人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并且无叫价的,将由该人按底价投得该标的物;有两人或以上的,并且无人叫价,将在缴交投标保证金人员中抽签决定投得者。

  四、报名及咨询

  (一)竞投人可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8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或咨询。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七三农场上场街1号。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二)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银行存款凭证,需出示原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

  (三)报名时必须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签署个人承诺书。

  (四)完成上述3个内容才算报名成功,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本次竞投标。

  六、其他资料:

  (一)以企业或单位名义参加竞投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验资报告;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二)以个体户参加竞投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三)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四)其他事项: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只允许报名人或委托代理人进场。

  七、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自然人、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榄核镇农村财务结算中心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榄核七三农场

  交易机构名称:榄核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七三农场上场街1号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20-84926688

  联系人:莫先生,联系电话:020-84926688                               

  

        附件:1.标的物所在位置及现状图

              2.鱼塘租赁合同(模板)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七三农场

  榄核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3年12月8 日  

  注:本交易站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交易站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交易站概不负责,本投标须知最终解释权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七三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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