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岗镇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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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鸭利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单位地址:大岗镇兴利西街7号
资产名称:鸭利村大鹏路5号-7号地上附着物
编号:鸭利村交(2023)00006号
资产地点:鸭利村大鹏路5号-7号
资产经营用途:幼儿园(承租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私改变用途)
资产面积:约7,866平方米(其中地上附着物约7,418平方米、空地约448平方米)
交易底价(不含税):地上附着物:8.5元/平方米/月、空地:7元/平方米/月;交易所需的税费(含合同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承担(相关税率税费以税务部门公布为准)
交易保证金:¥200,000元,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3年11月7日上午08:00至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00缴纳至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大岗支行;账户名: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鸭利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账号:692571590986。
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00元(不含税)
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统筹管理费,管理费每年为2,000元(包括:用地基础设施维护费、治安联防费、生活垃圾处理费)
租金递增情况:无
租赁年限:1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交易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大岗镇建设办二楼兴业路39号)
交易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09:30
上述的项目为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公益事业项目,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文件精神,可以采取协商谈判方式进行交易。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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