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万顷沙镇发布日期: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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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筹备的关于聘请2020年万顷沙镇政府法律顾问项目现委托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
项目名称:关于聘请2020年万顷沙镇政府法律顾问项目
项目编号:JLNSCG2020016
采购品目编号:C0801法律服务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498204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13760664912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1.1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4)投标人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5)不同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可提供有效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3月3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报名资料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沙项目部(详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富门花园B座3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据收款收据。
2、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2.1《资格文件声明函》原件;
2.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2.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须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2.8《投标申请函》原件。
以上报名文件内容每页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或延长报名时间。
四、投标日期及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6日9时30分(9时00分开始收标)。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中兴西路20号三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年3月6日9时30分。
4、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中兴西路20号三楼会议室。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2月25日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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